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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我国外债数字 有关负责人就此答新华社记者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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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9-02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我国外债数字
 有关负责人就此答新华社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 根据《外债统计监测暂行规定》确定的外债范围,国家外汇管理局今天公布了我国1990年末全国外债情况。
1990年全国外债余额为525.5亿美元。其中中长期债务余额为457.8亿美元,占外债总额的87.1%;短期债务余额为67.7亿美元,占外债总额的12.9%。
在1990年末525.5亿美元的外债余额中,政府部门债务余额占24.5%,金融机构债务余额占53.2%,国内企业债务余额占13.3%,外商投资企业债务余额占9.0%。
1990年我国债务率为89.3%,偿债率为8.5%。
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 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人就公布外债数字问题,回答了新华社记者的提问。
问:对于此次公布的外债数字,能否作些详细说明?
答:这次公布的外债数字同以往相比,一是内容比前两次公布的有所增加,主要是增加了一些相对数和按债务人划分的债务结构情况,以便外界更好地了解我国的债务变动状况;二是1990年我国的外债余额与1989年相比增长幅度较大,净增加112.5亿美元,增长了27.2%;三是我国的中长期和短期外债的结构进一步趋于合理,短期外债的比重,1989年下降幅度较大,1990年有了一定的回升,增强了外债的流动性,目前我国短期外债的比例仍大大低于国际公认的25%的警戒线水平;四是我国外债的偿债率、债务率等指标值均低于国际上公认的警戒线水平,表明我国在总体上有足够的外债偿付能力。
 问:今年我国的外贸体制和外汇留成制度有相当大的变化,能否谈谈这方面对债务偿还的影响?
答:国家对外贸体制和外汇留成制度的改革和调整,目的在于建立外贸企业自负盈亏的经营机制,调动出口创汇的积极性,促进我国外汇收入的稳定、持续增长。因此,从总体上,增强了偿债能力,有利于债务的有效偿还。对于以自有外汇偿还外债有困难的企业,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允许购买调剂外汇偿还外债,以维护对外信誉。
问: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利用外资已有十几年历史,目前效益如何?
答:项目的效益是利用外资的关键,效益的好坏决定了债务的偿还和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我国在有计划的管理下合理地运用外资。十几年来,我国利用国外贷款特别是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优惠贷款,集中发展了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如能源、交通、通讯、科学教育和农业等,促进了国民经济的发展,增强了经济发展的后劲,改善了投资环境,效益是显著的。但在有些行业中,如旅游涉外饭店,有些地区存在着高级宾馆过多和效益不理想等问题。目前,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研究解决。利用外资中暴露的一些问题,对我们今后的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我们必须加强监督管理。
问: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机构变动以后,在外债管理方面有何新的规划和措施?
答:1990年5月,为了加强国家对全国外汇外债的宏观控制,国务院决定将国家外汇管理局升格为副部级,成为由中国人民银行归口管理的国家局,是实施国家外汇管理的职能机构。目前,国家外汇管理局下设的外资管理司具体负责对全国外债管理的有关事宜。
外债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因此,我们将根据国内利用外资的发展和国际资本市场的变化,不断完善我国的外债管理,以利于外债的借入、使用和偿还有计划地协调进行,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近期我们将公布一些有关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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