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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着装混乱 需要加以整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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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9-02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综述来信

  行业着装混乱 需要加以整顿
最近,本报收到很多读者来信,反映一些地方行业着装相当混乱的情况。
擅自批准统一着装。国务院办公厅曾明确规定:“未经国务院批准擅自着装的一律无效,要立即纠正。”尽管如此,一些部门仍然擅自批准着装。山东枣庄市民政局渐泉来信反映,全市除公安局、法院、检察院等12个部门有关人员是符合国务院规定可以着装外,其它如城市规划管理局、土地管理局、畜牧局等30多个部门工作人员,都未经批准擅自统一着装。
擅自扩大着装范围。湖南益阳地委办公室刘宗凡来信反映,益阳地区符合国务院着装规定的12个部门中,也普遍存在着擅自扩大着装范围的现象。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单位,都自行扩大着装范围,连企事业单位的内保人员、炊事员、话务员和机关门卫等都可以着装。目前,全地区着装的11530人中,违反规定着装的3931人,占34%。
着装面料趋向高档。国务院规定统一着装的标准和质量,一般应为中低档面料。湖南邵阳县委莫正校来信反映,现在全县各行业着装趋向高档化,服装面料由化纤棉布转向混纺毛料,四季服装一年一人要花掉公款近千元。
随意列支着装费用。刘宗凡在来信中反映,益阳地区一年的着装费耗资达437.7万元,其中县、市财政列支130.3万元,部门列支184.8万元,企业列支53万元,乡镇列支69.6万元。这些资金中,除少数属专项拨款外,大多数来自非正常渠道,有的是在办案费中列支的,有的是在管理费中列支的,有的是在福利费中列支的,有的是在罚没收入中列支的,等等。另外,按照规定,除警服外,其他的着装开支,个人应负担30%的工料费。但是,目前的着装费几乎全由公家负担。如沅江市一个乡司法员因调动工作,两年制装3次,耗资2960元。
着装管理比较混乱。近几年来,不少厂家、服装公司自发生产、销售警服,致使各式各样的“大盖帽”满天飞。江苏扬州市消防支队乔华武来信反映,市人民商场公开出售武警服装。河北邯郸市复兴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靳建清来信反映,最近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相继换发新装,旧服装被廉价处理,一些别有用心者搞到被淘汰的服装后,借此招摇撞骗,造成恶劣影响。
为何会造成这样的状况呢?
相互攀比,诱发滥着装。浙江永康县应跃鱼来信反映,这个县的乡镇工作人员除乡长、乡党委书记穿便衣外,差不多都“大盖帽”化了。一些领导认为,司法助理员能着装,文化员、林管员、农机员等也应着装。
把关不严,助长滥着装。河北丰润县韩城镇政府张春生来信反映,由于领导审批、财务把关不严,助长了行业滥着装。本来着装的审批权集中在国务院,而有关部门乱开“口子”,导致部门行文批,领导口头批,地方仿效批。有关部门的文件,有关领导的批示,使一些不应生产、经营着装的单位和个人有了合法身份,助长了着装风泛滥成灾。
查处不力,放纵乱着装。河北景县供电局马连明来信反映,虽然国务院对行业着装有明文规定,并多次下令进行清理整顿。但一些地方没有认真贯彻落实,着装问题不仅没有解决,反而越来越严重。
湖南益阳地委办公室刘宗凡提出了刹住滥着装歪风的对策:首先对各单位和个人着装的情况进行清理,凡不符合国务院办公厅文件规定的,要予以纠正。其次,要把行业着装纳入法制轨道。三是归口管理,把住生产销售关。行业着装的生产和销售,必须有专门机构归口管理,切实刹住滥着装的歪风。
           本报记者 闻佳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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