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阅读
  • 0回复

国务院批转农业部报告 支持农垦事业发展 继续办好国营农场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9-03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务院批转农业部报告
支持农垦事业发展 继续办好国营农场
新华社北京9月2日电 国务院日前发出通知,批转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办好国营农场的报告》,提出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农垦事业的发展,认真研究解决国营农场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农垦系统全体职工要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勇于开拓”的农垦精神,克服困难,努力工作,争取为国家作出更大的贡献。
国务院在通知中说,国务院同意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办好国营农场的报告》,请贯彻执行。我国的农垦事业是在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领导下,由人民解放军及其转业官兵率先开创的。大批支边青年、专家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了艰苦的开拓创业。目前,农垦职工已达500多万人。这是一支有政治觉悟、有纪律、有技术、有艰苦奋斗传统的队伍,是我国社会主义农业建设中的重要力量。农垦企业在农业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过程中发挥着示范作用。农垦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对于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农业部的报告提出了八项关于进一步办好国营农场的建议:
一、坚持和完善农垦企业改革的基本政策。实践证明,农垦十多年改革的方向是正确的。有关的改革措施,如实行财务包干、农工商综合经营、发展以全民所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份、推行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和场长负责制、推行大农场套小农场的双层经营体制等,基本上是成功的。因此,要特别强调稳定,并按照建立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和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的要求,继续深化改革。各垦区及其所属农场要进一步处理好国家、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理顺统与分的关系,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发挥规模效益和技术经济效益。要继续鼓励发展集体经济,支持个体经济的适当发展,并注意加强引导和管理。继续搞好农垦工商企业的股份制试点,稳妥地推行住房制度和劳动保险制度改革。积极稳妥地进行企业组织结构调整,发展企业集团。要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引进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积极增加出口,努力发展外向型经济。
二、加强农业商品基地建设。无论农垦经济结构发生多大变化,都要重视农业。要围绕在本世纪末实现1000万吨商品粮、40万吨棉花这个大目标,搞好规划和基地建设。要增加农业投入,垦区和农场都要增加积累,建立农垦工业、商业支援农业的投入制度,提高农业投入的比重。对从事农业的职工,在承包合同中要有增加投入的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将农垦的粮食、棉花、天然橡胶、奶牛基地、绿色食品项目纳入“八五”计划,各级政府应在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菜篮子工程”、利用外资等项目时,将国营农场纳入计划。农业投资的使用,要坚持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速农机更新、改造中低产田为主,并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发新的农业资源,扩大农业商品基地。
三、保持农垦工业的健康发展。今后,农垦工业必须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需要进行合理规划和必要调整。农垦工业发展的重点,是自有资源的深加工和综合利用。要从经营粗放型、产值速度型向集约型、质量效益型转变。
四、进一步搞活商品流通。必须生产、流通一起抓,切实加强对农垦商业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农垦农工商公司在搞活商品流通方面的作用。农垦商业必须始终坚持服务垦区,面向社会的宗旨,把为垦区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作为根本任务。同时,要坚持多渠道、少环节、开放式经营,向农工商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方向发展,发挥综合经营的优势;要提高农垦商业职工队伍的素质,增强市场观念和竞争意识,加强商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垦商业的竞争能力;要加强各地农垦商业之间以及农垦商业与社会各方面的联合,有计划地在大中城市建立一些批发市场和商业网点,不断拓展经营范围和流通渠道,在全国建立起农垦商业信息网络和购销网络。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农垦商业的发展,保护农垦商业的合法权益。
五、充分发挥科教兴垦的作用。依靠科技、教育振兴农垦经济,是一项战略措施。农垦科技工作必须坚持面向农垦经济建设的方针,把促进垦区技术进步,推动经济发展作为根本任务,重点放在应用技术推广上。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在研究制定有关农村科技推广政策时,要考虑到国营农场,实行同样的鼓励政策。农垦的教育工作要把提高垦区人口素质放在首位。
六、大力加强扶贫开发工作。国家已将贫困农场纳入国家扶贫开发计划,并从政策、资金、物资上给予支持。农垦部门特别是贫困农场面大的垦区,要根据国务院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部署,把扶持贫困农场脱贫致富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深入调查研究,制订出扶贫规划和措施。贫困农场的干部职工要努力工作,求实进取,把握机遇,争取在两三年内使贫困农场的面貌有较大改变,用5年或更长一点的时间基本脱贫。
七、几个政策问题。(一)解决国营农场的双重负担问题。与垦区、农场自办社会性建设有关的税、费,如教育费附加、农林特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环境保护排污费等,请地方各级政府酌情减免或部分返还给农垦,用于发展生产和自办社会性事业。(二)国务院批准解决国营农业企事业职工户口粮食关系的政策规定应当认真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进一步督促落实此项政策。(三)巩固和发展天然橡胶生产基地。(四)保护国营农场的土地等资源和财产不受侵占。
八、加强领导,支持农垦事业的发展。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