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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两项决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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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9-04
第4版(要闻)
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两项决定
新华社北京9月4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的决定 
(1991年9月4日通过)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常驻联合国代表李鹿野于1990年3月22日签署的《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
新华社北京9月4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罗马尼亚领事条约》的决定
(1991年9月4日通过)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批准外交部副部长田曾佩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1年1月16日在北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罗马尼亚领事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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