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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厉打击走私活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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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9-06
第2版(经济)
专栏:

  严厉打击走私活动
本报评论员
走私破坏改革开放,改革开放必须严惩走私。刚刚结束的打击走私工作会议又一次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在坚持改革开放中坚决打击走私的决心。
改革开放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执法部门坚持不懈地开展反走私斗争,取得了很大成绩,有效地保障了改革和建设的顺利进行。但是当前走私活动依然猖獗。严重的走私活动不仅给国家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损害民族工业的发展,而且腐蚀人们的灵魂,毒化社会风气,引发刑事犯罪,影响社会稳定和我国与周边国家的关系,破坏改革开放,败坏国家形象,因此,必须采取有力措施,予以严厉打击。
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和严厉打击走私活动,是并行不悖的。打击走私决不是闭关自守,而正是为保障“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的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环境,正是为了保障改革开放沿着社会主义方向顺利前进。这既符合中国人民的利益,也利于国际间的正常经济贸易和相互交往。
严惩走私必须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走私屡禁不止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两种制度、两种市场的存在,利之所趋使一些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境外某些敌对势力把走私作为一种手段,不断对我进行经济侵袭、政治渗透和思想腐蚀。因此,反走私不仅是打击经济犯罪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大事。必须坚决反对“走私致富”、“打击走私吃亏”等种种论调,坚决反对为了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利益而置国家全局利益于不顾的错误倾向。
严惩走私必须加强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按照国务院关于大力加强反走私斗争的要求,从组织上、思想上、行动上负起对反走私斗争的领导责任,把打击走私作为保卫改革开放的一件大事来抓。
严惩走私必须协同作战。反走私斗争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情况复杂,任务艰巨,必须在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调动各缉私部门和其它部门的力量,并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配合,对海上、口岸、边境、市场实行综合治理,形成打击走私的合力。
改革开放必须严惩走私,严惩走私必将促进改革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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