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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强制企业对口设置机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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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9-08
第2版(经济)
专栏:快语新言

  不应强制企业对口设置机构
何加正
这些年,除了应接不暇的各种检查评比、评优升级以外,还有一个困扰企业的问题,这就是许多上级部门非要求企业设置对口机构不可。结果,导致企业管理机构膨胀,非生产人员增多,管理费用加大,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据某省对20家工厂的调查,近年来,企业非自主设置的管理机构,一般都在10个左右。有家机器厂,1983年有30个处室,现已增至52个,增加非生产人员130人。厂长诉苦说:“现在不仅是企业办社会,简直是企业办政府了。”
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许多上级主管部门只是单纯从自己所管的工作方便出发,而不考虑企业的性质和企业的实际情况,硬性要求企业设立对口机构,而且大都有人员、编制、级别等硬性规定。不按要求去做,企业就会受到各种各样的压力:或者得不到某项专项资金,或者在评比中名落孙山,或者无端被警告,或者莫名其妙被罚款,等等。从每一个部门看来,要求企业设一个相应机构,有时只增加两三个工作人员,并不“过分”。但“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汇集起来,就给企业造成沉重的负担,企业机构和非生产人员膨胀,增加了企业开支,降低了工作效率。有时也逼得企业弄虚作假,明设暗不设。
对于主管部门来说,抓好分内的工作、抓规范化管理,是无可厚非的,有些工作在基层确实需要组织机构上的保证。但是必须明确,企业是生产经营单位,企业最基本的任务是发展生产,正常的大量的工作是经济工作。只有生产发展了,经营搞好了,企业才能生存发展。企业发展了,我们的社会生活、经济生活才会有良好的物质基础,开展社会各项工作才有前提条件。因此,无论什么工作,都不能忘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都应当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而不是增加企业负担;有利于企业自主权的扩大,而不是削弱企业自主权;有利于经济发展,而不是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和经营。
当然,发展生产,搞经济,也不是孤立进行的。比如,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生产的安全工作,企业的环境保护,卫生工作,文化工作等等,有很多和生产是相辅相成的。做好这些工作,对生产会有推动和促进作用。但是,对于有关部门来说也必须明确,即使抓这些工作,也要注意为企业服务,而不是要企业围着你转。都这样要求,企业实际上也做不到。有关部门应该有这样的认识,某项工作能不能在基层落实、做好,并不取决于是否建立相应的机构,而主要取决于要求符不符合实际。
我国城市改革是从扩大企业自主权开始的。人们看到,随着企业自主权的不断增加和企业作为独立生产、经营者的权限不断扩大,企业的经济活力明显增强。而有些主管部门的同志总习惯于过细地管企业,包括强制企业设置对口机构,结果反给企业添了乱。这种状况必须尽快改变。
国务院一位领导同志不久前在一次会上说:“企业内部组织机构设置,要由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和‘精干高效’的原则,自行决定。上级主管部门和其它任何单位不得强制企业上下对口设置机构。”各部门应认真落实这一精神,为搞活企业创造良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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