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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提高信访活动的成功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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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9-09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怎样提高信访活动的成功率
编者按:以信访方式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控告、检举他人,是我国公民享有的一种民主权利,也是执法、执纪和领导管理机关了解动向、掌握情况,查处违法违纪事,维护国家、集体和公民个人利益的重要渠道。那么,公民应该如何行使这一权利,怎样才能保证这个渠道畅通,避免模糊、失真的信息造成不良后果呢?一些读者来信提出了有益的见解,这里刊登其中的两封信,供参考。
信访权利是我国公民享有的一种民主权利。根据我们的工作的体会,公民在行使自己的信访权利时,应掌握好以下几条:
一、信访人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有的信访人唯恐自己的信件或信访不能引起领导机关的重视,故意夸大其词,耸人听闻地反映问题。反映问题不真实,不仅失去信访意义,而且还会给组织带来很多麻烦。
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是我们信访处理的一个基本原则。信访人应该首先通过正常的组织系统进行信访活动。如果这样做了,反映问题无效,可以向直接处理这一问题的上一级领导机关反映;在不能及时得到满意答复的情况下,还可以继续向更高一级领导机关反映。
三、信访行为的直接目的是听到组织的回音,得到组织的帮助。因此,公民在行使自己的信访权利时,应当学会用最精炼的语言、最简洁的文字,直截了当地表述自己所要反映的问题,这将大大提高信访效率。
四、信访行为特别要强调遵守3条纪律:一是不私自外出。有的公民与直接领导人闹了别扭,一气之下私自外出,找上级领导和机关告状。这种人反映的意见、提出的要求可能是合理的,但却因违犯了纪律受到处分;二是不无理纠缠。有的同志固执己见,听不进组织意见,在其合理要求得到满足后仍纠缠不休,无理取闹。这就超出了正常的信访范围;三是不扰乱秩序。有的人在上访中缺乏理智和控制,采取一些极端的做法,扰乱领导机关和一些领导人、工作人员的正常的工作秩序、生活秩序。这样做不仅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会使情况复杂化。总之,公民要遵纪守法,做到文明写信,文明上访。
             济南军区政治部信访处李承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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