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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投诉心态矫正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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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9-13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消费者投诉心态矫正
我市消费者协会在受理消费者投诉中,发现他们中的一些人有着几种不正确的心态和行为。
自认倒霉。王某在某商店买了一台彩色电视机,回家后发现质量有问题,便找到商店,商店置之不理,他找到了市消费者协会。消费者协会的同志让他按要求写份投诉书以便据此处理。他说:“还这么复杂,算了吧。我赔钱把彩电卖了,再买个新的就行了。”
宽容让步。陈某,在个体户张某商店花52元钱买了一双皮鞋,穿了没几天就帮底脱胶裂口。陈某拉着张某来到市消费者协会说:“我把皮鞋退给她,她退给我一半款就行了。”本来,这种情况应该让张某包修包退换,既然消费者如此宽容让步,我们也就不好说什么了。结案后,陈某还感激不尽,他认为,不是消费者协会出面,自己连这26元钱也拿不到。
得理不让。孙某花64元钱买了1.35米毛呢裙料,在个体成衣铺宋某处做裙子,由于技术问题,做出的裙子无法穿。经市消费者协会调解协商,宋某愿意退款赔偿。但孙某坚持要宋某再买一块相同的呢料重做,并拿走原来那块呢料,作为投诉误工和没及时穿上裙子的补偿。孙某的这一做法惹恼了宋某,使一件普通的纠纷案件变得复杂起来,从而增加了消费者协会工作的难度。
无理纠缠。潘某从一家种子公司买了萝卜种,因未按说明书下种,加上管理不当,萝卜长得参差不齐。但他一口咬定是种子公司出售假种子,要求给予760元的经济赔偿。经市消费者协会调查证明,潘某种的萝卜减产,不属于种子的问题。但潘某在4个月内多次到种子公司吵闹,多次到消费者协会喊冤。
            山东莱西市消费者协会 于永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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