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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工会法进行修改 顾昂然就修改草案作说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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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2-24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工会法进行修改
顾昂然就修改草案作说明
新华社北京12月23日电 今天举行的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开始对1950年制定的工会法进行修改。受委员长会议的委托,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顾昂然就修改草案作了说明。
顾昂然说,1950年制定的工会法,对于建立新中国的工会组织,巩固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和教育广大职工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起了重要作用。
他指出,41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政治、经济、社会情况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变化,职工队伍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党中央对工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工作做了一系列重要指示。为了适应新时期对工会工作的要求,总结40多年来工会工作的基本经验,对1950年工会法进行适当修改是必要的。
工会法(修改草案)是由全国总工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共同起草的。从1978年开始,经过反复调查研究,征求意见,全国总工会和法工委还两次将修改草案印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反复进行研究修改,形成了现在的修改草案。
顾昂然还就工会的性质、工会的活动准则、工会的组织原则、工会的任务、工会和人民政府的关系、工会基层委员会、工会经费及外国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工会问题等作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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