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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邮购广告为何屡屡得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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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2-24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调查与思考

  虚假邮购广告为何屡屡得手
近来,邮购广告中的虚假广告仍屡禁不止。从我们查处的几则案例可见一斑。
请看刊登在北京某家大报上的一则广告:“我们新疆维吾尔吉木乃五金制品厂专门生产优质马靴,采用当地优质牛皮,靴筒采用优质山羊皮。”经查,所谓“优质牛皮”实际上是人造革,所谓“优质山羊皮”实际上是化纤布,而且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乃县根本就没有这家企业,刊登广告者是个个体户,他借此骗取巨款。
有人在一家集邮杂志上刊登一则邮购邮票广告:“拥有各种各地美丽珍邮,一切邮品均附有《永久性保用证》,保证不含花纸头……”广告刊出后,10343位集邮爱好者汇款购票,结果得到的却正是花纸头。这人花几千元广告费,却骗得10多万元。
北京某单位在一家报纸刊登一条办笼养林蛙培训班的消息:“林蛙饲养并不复杂,全国各地均适宜,若每人养20笼,半年可获利2万元以上,包销产品,合同公证,提供种蛙,每对10元,请一次付清报名费550元。”主办单位既收取了培训费,又推销了种蛙,但又使多少人走上致富之路呢?不妨听听北京市延庆县13人的联合投诉:“我们养殖的种蛙大部分死亡,繁殖出来的林蛙也无销路,损失惨重。”
邮购广告中的虚假广告之所以多,其原因是:
有些广告客户唯利是图,见利忘义;
受害者不加分析,盲目轻信;
广告经营单位对广告客户审查不严,为了创收到处拉广告,为虚假广告开了绿灯;
有些部门对虚假广告的危害性认识不够,管理不严,甚至从局部利益出发,为虚假广告提供证明,加盖公章,收取管理费,对广告的真实性不负责任;
有关部门对广告客户的违法行为追究不力。
如何治理邮购广告中的虚假广告呢?
应加强广告立法。现有《广告管理条例》还不够完善,广告行业中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在实际管理过程中无法可依,给管理工作带来一定困难。
加强舆论监督和广告协会的作用,对虚假广告及时揭露,使其成为“过街老鼠”。
邮购广告形式多样,门类繁多,涉及面广,必须加强行业间的协同管理。例如根据有关规定,药品广告必须由当地省级以上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疗效、性能进行严格审核发给药品广告审批表;邮购种子广告应由当地种子公司对广告的真实性进行审批。这就使广告管理部门有了可靠的管理依据。对那些无行业主管部门的邮购广告,建议由广告管理部门对其产品、货源进行市场调查后统一代理,方能进行广告宣传。
         北京市东城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吴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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