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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权出卖父亲送的房子吗?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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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2-24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法律顾问

  他有权出卖父亲送的房子吗?
编辑同志:
1988年春节前,刘某把家产分给了3个儿子。4间房子留1间自己住,其余3间每个儿子各得1间,并说从此房子归儿子们各自所有(当时未立字据)。最近,在外地工作的大儿子小刘回老家,将分得的房子卖给了别人。他父亲知道后,生气地说:“这是祖上的房屋,只要我还在,就不准你卖。”请问,小刘有权出卖这间房屋吗?
                湖南耒阳市委宣传部 熊艾春
熊艾春同志:
你在来信中所说的问题,是民法中关于房屋赠与及处分问题。
赠与,是指一方当事人自愿将自己所有的财物无偿地给予对方当事人所有,对方当事人也表示接受的行为,其中也包括房屋赠与。按照规定,房屋赠与在城市应当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有权才算正式由赠与人转移给受赠人;在实践中,对赠与合同的效力没有争议,或者有争议但已将房屋交给受赠人管理或使用的,一般也认为赠与房屋的所有权转移,但应补办房屋产权的过户手续。农村房屋所有权转移,一般不办过户登记手续,但有的规定要办契税手续。
小刘的父亲生活在农村,将自己的3间房子分给3个儿子每人1间,这是一种房屋赠与行为,他的3个儿子也表示接受。这样,房屋赠与的口头合同就成立了,当然这要有证据。如果当地政府对农村房屋所有权转移没有特别规定,这3间房子就已经归到刘家3兄弟各自所有了。就你信中所说的情况看,小刘的父亲只是反对小刘卖房,并没有对赠与合同的效力予以否认,在一般情况下,小刘的父亲已经对这些房子不再享有所有权了。小刘对接受赠与的1间房,享有完全的所有权。他可以占有、使用、收益,也可以进行处分,即出卖、转让、赠与,甚至拆毁。这种处分,是所有权人的法定权利,任何人不得进行干涉。小刘要卖房,这就是行使他对该房的处分权,是合法的。
当然,老年人爱惜祖产,不愿售与他人的想法是可以理解的。小刘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也应耐心地做一些思想工作,力争与父亲沟通思想,取得一致意见,以免伤害父亲的感情。
                    本版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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