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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诚在第十一届亚太矫正管理者会议上说 中国改造罪犯注意尊重人格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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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9-18
第4版(要闻)
专栏:

  蔡诚在第十一届亚太矫正管理者会议上说
中国改造罪犯注意尊重人格
本报北京九月十七日讯 记者晓渡、李德金报道:第十一届亚太地区矫正管理者会议今天上午在京开幕。这次会议在中国召开,将有助于加强我国同亚太地区各国在犯罪矫正领域的合作,了解各国犯罪矫正工作的经验和政策。
这次会议为期五天。会议期间,来自二十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将围绕矫正的统计、研究与发展,监狱教育、训练与劳动,监狱与社会,纪律和申诉程序四个议题,进行讨论和交流。
中国司法部部长蔡诚在开幕式上代表中国政府和司法界,对远道而来的各位代表表示热烈欢迎。
蔡诚说,犯罪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中国政府和各国政府都在采取多种措施预防和减少犯罪。他说,为了预防和减少犯罪,我们采取了一系列适合我国实际情况的措施,有效地打击了刑事犯罪活动,保证了社会的稳定,为我国人民提供了良好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环境。蔡诚说,惩罚犯罪分子可以有效地制止和震慑犯罪,以维护社会稳定。但是惩罚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我国对犯罪分子适用刑罚,不是基于报复主义和惩罚主义,而是从教育人和改造人的角度出发,将惩罚与改造有机地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将罪犯改造成为遵纪守法的新人。我们不只是把罪犯关押在监管场所、剥夺其人身自由,而是创造条件把他们置于集体生活之中,组织他们参加劳动和学习,从事各种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从各方面对他们进行教育,促使其矫正恶习,转化思想。
蔡诚还介绍说,我们在改造罪犯的过程中,特别注意尊重犯人的人格,保障他们的法定权利。我国劳改机关不仅在生活方面保障罪犯的吃、穿、住等条件,更重要的是,力求为罪犯提供树立新的道德观念、养成劳动习惯、学会生产技能的机会,使他们刑满释放后能够自立于社会,自食其力,转变成为一个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人。这对犯罪者本人及其家属,对国家乃至整个社会,都是大有益处的。我们认为,这样做正是人道主义的最完整、最本质的体现。
蔡诚说,实践证明,中国刑事司法制度对于发挥劳改机关的矫正职能,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具有积极的意义。多年来,我国监所秩序持续稳定,刑满释放人员的重新犯罪率,始终保持在百分之六到八这样一个比较低的水平。目前,中国正结合本国国情,加快立法工作,以使我国劳改工作更加完善。
蔡诚表示,为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犯罪,使亚太地区的建设和发展有一个稳定和良好的社会环境,中国愿与亚太地区各国加强联系和合作,共同寻求解决犯罪问题的途径和方法。
王芳、刘复之、林准、朱剑明以及澳大利亚刑法学研究所所长、亚太矫正管理者会议发起人之一查佩尔先生和香港惩教署前署长、亚太矫正管理者会议发起人之一简能先生等出席了会议。汤加警察和监狱部部长沃拉先生在会上讲了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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