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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颁布保障律师职权法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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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9-22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北京颁布保障律师职权法规
本报北京9月21日讯 记者张志业、毛磊报道:司法部部长蔡诚今天在《北京市保障律师执行职务若干规定》正式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律师是个高尚的职业,律师应当受到人们的尊重。我国律师依法为刑事被告人辩护,提出无罪、罪轻、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理由,不能把这看成是为坏人说话、包庇罪犯,而是为了使法院能够全面地辩证地分析案情,准确地适用法律和定罪量刑,防止差错,以利于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尊严。
北京市自1980年恢复律师制度至今,已先后创办律师事务所45家,现有1240人履行律师职务。去年承办刑事、民事、经济等各类案件1.2万余件,清理“三角债”金额达22亿元,为企事业单位追回拖欠款7.7亿元,为国民经济正常运转发挥了积极作用。
旨在充分保障律师在依法执行职务中的各项权利的《北京市保障律师执行职务若干规定》,共计25条,对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律师执行职务的机构、原则、业务范围,律师执行职务中所应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职责、义务,以及妨碍律师执行职务和律师本身违反法律、法规和纪律的行为所应给予的处罚,都作了明确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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