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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海滨谈正确处理大检查同增强企业活力关系 保护合法权益 严查违纪行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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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9-25
第2版(经济)
专栏:

  迟海滨谈正确处理大检查同增强企业活力关系
保护合法权益 严查违纪行为
本报北京9月24日讯 记者李建兴报道:财政部副部长兼国务院大检查办公室主任迟海滨在今天闭幕的全国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工作会议上说:开展税收财务物价大检查,一方面要坚决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另一方面要严肃查处各种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取缔非法收入。
迟海滨说,支持企业增强活力和帮助企业克服困难,是各级财税、物价部门的职责。但在任何情况下,企业都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从事合法经营。现在有些企业以“搞活”和“困难”为借口,弄虚作假,截留、侵占国家收入,这是不能容许的。
迟海滨认为,改善企业的外部环境应当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为增强企业生产经营活力创造必要的条件,二是要强化宏观调控机制,促进企业遵纪守法。企业有困难,应当通过正当渠道寻求解决办法,要在改善企业经营管理,完善内部机制上下功夫,不能靠违法乱纪来找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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