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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常委会举行全体会 听取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说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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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9-25
第4版(要闻)
专栏:

  全国政协常委会举行全体会
听取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说明
新华社北京9月24日电 (记者邹爱国)政协第七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16次会议今天下午在政协礼堂举行第2次全体会议,听取国务院港澳办公室主任鲁平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起草情况的说明。
鲁平说,完成统一祖国的大业是全中国人民的强烈愿望和神圣职责。我们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的方针,通过外交谈判,圆满地解决了香港和澳门问题,既维护了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又有利于保持香港和澳门的稳定、繁荣和发展,因而得到了港澳同胞的普遍拥护和欢迎。根据中葡两国政府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我国政府将在1999年12月20日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全国人大将制定并颁布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88年9月5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成立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负责基本法的起草工作。
鲁平说,澳门基本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是根据“一国两制”的方针和国家对澳门的基本政策,从澳门的实际情况出发,参考香港基本法起草的。由于国家对香港和澳门的基本方针政策是一致的,我国政府在中英关于香港问题和中葡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阐明的基本政策也是基本相同的,所以作为将来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的基本法应大体上保持一致。同时对有澳门特点的方面,澳门基本法作了相应的规定。目前的澳门基本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分序言、正文九章计145条和三个附件以及一个代拟稿、一个建议,比较好地贯彻了“一国两制”的方针。
鲁平在讲话中就澳门基本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中的一些特殊性问题和征求意见稿公布后的一些不同意见作了说明和介绍,它们包括关于序言中澳门历史问题的表述,关于要否规定死刑,澳门永久性居民的定义,关于依法保护葡萄牙后裔居民的合法权益,关于行政长官、主要官员、立法会主席、终审法院院长、检察长的任职资格,关于行政会的组成,关于立法会的组成,关于处理原澳门政府签订的契约等。
鲁平说,澳门基本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布后,征询意见的期限为四个月,即从1991年7月中旬至11月中旬,征询期结束后,各专题小组将根据各界人士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条文进行修改,于明年3月举行第八次全体会议,通过澳门基本法(草案)稿,并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然后公布澳门基本法(草案),再次广泛征询意见。计划于1993年初提交全国人大会议审议批准。
主持今天会议的全国政协副主席卢嘉锡说,1999年我国将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制定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为了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完整,保持澳门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基本法规定将来澳门特别行政区所实行的制度,为国家对澳门的基本方针政策的实施提供法律保障,非常重要。他希望各位常委充分发表意见,为澳门基本法的制定做贡献。
今天的常委会还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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