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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启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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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9-25
第8版(副刊)
专栏:

  鲁迅的启示
范咏戈
自述以“小跑”的节奏走完了短暂的56年生命历程的鲁迅先生,给我的印象一直是“要赶快做”,连喝咖啡的空儿也没留给自己。然而近读鲁迅著作,却发现了先生其实并非完全如此。
比如,文章是“不挤,便不做”:“我何尝有什么白刃在前,烈火在后,还是钉住书桌,非写不可的创作冲动;……至于已经印过的那些,那是被挤出来的。”书是“不挤,便不看”;“我有一件事要感谢创造社的,是他们‘挤’我看了几种科学底文艺论,明白了先前的文学史家们说了一大堆,还是纠缠不清的疑问。”并且因此译出了普列汉诺夫的《艺术论》——看来,翻译也是“不挤,便不译”了。
其实,不用说也都明白,在鲁迅先生的字典里,“挤”应是与“涌”同义的。先生反对“闲”出来的文字,信奉用生命的一部或全部“涌”出来的文字才是可宝贵的。因此特别推崇“马克思的《资本论》,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等,都不是啜麦加咖啡(当时尚无“雀巢”与“麦氏”——笔者注),吸烟及烟卷之后所写的。”所以,先生的“不挤,便不做”,也就是“不涌,便不做”。这种“情性”,恐怕正是先生的文章能够千古的一个原因吧。
鲁迅先生在一个作家靠卖文为生的社会,却从不以为钱可量文、钱可支文。当时的情况正如他所说:“在中国,骈文寿序的定价往往还是每篇一百两,然而白话不值钱;翻译呢,听说是自己不能创作而嫉妒别人去创作的坏心肠的人所提倡的,将来文坛一进步,当然更要一文不值。我所写出来的东西,当初虽然很碰过许多大钉子,现在的时价是每千字一至二三元,但是不很有这样的好主顾,常常只好尽些不知何自而来的义务。”以鲁迅的文才,要写那种“每篇百两”的文字怕是一天数篇是没有问题的。但他不要。据笔者所知,他一生只替他所喜欢的一个质朴而勤勉的文学青年韦素园写过一篇《韦素园墓记》,自然是“尽义务”的。
鲁迅就是鲁迅。在鲁迅看来,轻薄文字,也就是轻薄自己和读者上帝。他曾批驳过一位诗人这样的看法:诗人要做诗,犹如植物要开花,因为他非开不可,如果谁摘去吃了,即使中了毒,也是他自己的错。鲁迅说,这个比喻虽然很美,也很有道理,但细一想却也有错误。错在诗人究竟不是一株草,他是社会里的一个人;即使真的是花,倘不是开在深山幽谷、人迹不到之处,如果有毒,园丁也是应该想法的。或者也许,是因为在内山书店碰到的那个买他的书的青年那带着体温的钱永远烙了他的心,使他因为生怕误了这样的青年,“因此作文时就更谨慎,更踌躇”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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