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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下与治上并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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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9-26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编后小议

治下与治上并举
在廉政建设中,有些单位“治下不治上”,群众有意见。比如制订一些规章制度,要求下级机关或自己的部下严格执行,并且常有检查、督促,但制订者自己往往置身事外,总觉得自己比群众特殊。有些单位廉政建设老是搞不好,这恐怕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
抓好廉政建设,对下级严格要求,无疑是对的。因为上级机关担负着领导和监督的职能,没有领导和监督,廉政建设是搞不好的。但是,光“治下”不够,还要“治上”。因为,“上面”的一举一动,往往影响着“下面”,而且有时就像一棵树一样,树干小动,枝叶则大动。“上面”严格执行规定,“下面”就不敢有半点松懈;“上面”带头廉洁奉公,“下面”就会努力仿效。反之,就会出现“上梁不正下梁歪”,闹出大的问题来。因此,搞廉政建设,从某种意义上说,“治上”比“治下”更重要。沈阳铁路公安局纠正“治下不治上”的偏差,采取“治下与治上并举”的办法,取得明显效果,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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