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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的一项工程 湖北建成法院法医门诊网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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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9-27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综合治理社会治安的一项工程
湖北建成法院法医门诊网络
本报讯 湖北法院法医门诊网络经过4年探索、实践,已在全国率先建成。这是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向新闻界宣布的。
湖北省第一家法医门诊是1986年在浦圻市开办的,为处理伤害纠纷提供可靠证据和缓解当事人之间矛盾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全省已建成法医门诊731个;聘请兼职法医、法医顾问1600余名。几年来,法医门诊共验伤102783人次。
法院法医门诊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法医门诊通过验伤,准确断定损伤程度,当事人不再盲目投诉,处理部门也不再踢“皮球”。有的伤者为了让加害人多赔偿,本来花几十元就可治好的伤却往往要花上千元;有的还利用“关系”开出有利于自己的伤情证明,致使调处困难,久拖不决。法医门诊为伤者确定合理治疗期限和用药,提供可靠的伤情资料,使处理部门不再为取证难、调处难、执行难而困扰,当事人也服气。        (李成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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