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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客要自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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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9-27
第7版(国际)
专栏:国际随笔

  作客要自尊
石权
金秋的北京,外国贵宾和友人联袂而至。“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素以热情好客著称于世的中国人民,对远方来客总是以礼相待、尽地主之谊的。来自五洲四海的朋友想必都会领略到主人们的殷勤和厚意;而中国人民也可以从外国朋友那里接触到异域的风采和文明。这种国际交往加深了各国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
这不禁使笔者想起了国际交往中的作客之道。由于历史和文化背景的不同,各国待客的礼仪及风俗习惯也是风格迥异、各有特色。譬如,在有些国家中,点头和摇头的含义和我国截然相反;在一些信奉伊斯兰教的国家中禁酒;在许多西方国家中,忌问妇女年龄,等等。有些事虽属细微,如果掉以轻心,就会闹出笑话,对主人不敬,甚至触犯律条。至于国事往来,因为关系到国家利益和尊严,礼宾规定、典章制度就更为严格了。在外交场上,言谈举止、仪态服饰,有时会影响到使命的成败。但是,尽管礼仪有繁有简,习俗有同有异,但入乡随俗、客随主便、尊重主人的习俗、遵守东道国的法律,则是最基本的为客之道,否则必然引起不愉快,甚至严重的后果。
例如,天安门广场对中国人民来说是最圣洁的地方之一。42年前,毛主席在天安门上向全世界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了!”中国结束了近百年受西方资本帝国主义列强侮辱、压迫的历史。高耸的人民英雄纪念碑,就是无数先烈为了这一崇高目标而前仆后继、英勇斗争的象征。西侧的人民大会堂是中国各族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场所,东侧的中国历史博物馆是中华民族文明史的见证。广场中央的毛主席纪念堂则是人们缅怀这位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导师的圣地。如果作为客人,受着主人的礼遇,却背着主人到那里去发孟浪之言、行乖戾之事,公然触犯东道国的法律,那么不管他们戴着什么“民意代表”的冠冕,打着“人权卫士”的招牌,只会碰墙撞壁,自讨没趣。
为客之道在于自尊尊人。如果反其道而行之,那么必然丢人现眼,当众出丑。不自重者必自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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