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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放矢 因人施教 对症下药 我国对罪犯试行分押分管分教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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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9-29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有的放矢 因人施教 对症下药
我国对罪犯试行分押分管分教
本报河北9月28日电 记者晓渡报道:我国对罪犯实行分押分管分教,做到有的放矢,因人施教,对症下药,这是新形势下我国监管改造工作一项改革性措施。9月24日至28日,司法部在河北省第一劳改总队召开的经验交流会上,肯定了这项改革措施。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劳改工作的发展,监管改造工作也需进行改进或改革。1986年,上海市劳改局适应发展要求,率先在白茅岭农场进行分类改造的试点后,一些基层单位也相继进行了类似的试验。目前,全国已有29个省、市、区制定了分押、分管、分教的工作规划,有一批劳改单位进行了试点,1.3万余名干警参与了试验,积累了一些可贵的经验。这次会议总结交流了近几年来各地试行分押、分管、分教的经验与教训,从理论、法律政策和实践几个方面,提高对这一改革措施的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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