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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批准向台出售护卫舰船体 我国政府对此提出严正交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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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09-29
第4版(要闻)
专栏:

  法批准向台出售护卫舰船体
我国政府对此提出严正交涉
新华社北京9月28日电 外交部副部长田曾佩今天召见法国驻华大使马腾,就法国政府正式批准法厂商向台湾出售6艘护卫舰船体事提出严正交涉。
田曾佩副部长说,9月27日,法国政府宣布批准法厂商向台湾出售不装备武器的护卫舰船体。这是中法关系中一件严重的事。中方曾就此事向法方进行过多次交涉,一再重申,我们对与我建交国同台湾进行纯属民间性质的经贸往来不持异议,但反对与台湾建立官方关系和进行官方接触,反对向台湾出售武器。中方的这一立场是明确的。法方坚持售台护卫舰船体,这是十分令人遗憾的。
田副部长指出,台湾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法向台出售护卫舰船体违背了中法建交原则和国际关系准则。很明显,法出售的护卫舰船体,将被台湾用于军事目的,这会使台湾海峡的局势复杂化,不利于中国大陆的安全,而且将为中国的和平统一事业增设障碍。对此,我奉命向法国政府表示强烈不满。
他说,我们注意到,法国外交部在就此事发表的公报中声明:法政府决定批准出售的是不装备武器的护卫舰船体,是一次纯商业交易,不意味着与台湾当局发生任何官方关系。法国政府重申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
田副部长最后说,我们希望法方切实遵守中法建交原则和国际关系准则,严格信守向中方作出的保证,不向台湾出售任何武器,不同台湾建立任何官方关系和进行任何官方接触,将法台关系严格限制在民间经贸关系的范围内,以免两国关系遭受干扰与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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