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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石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第四次全会上强调 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到基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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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2-26
第4版(要闻)
专栏:

  乔石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第四次全会上强调
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落实到基层
本报北京12月25日讯 新华社记者邹爱国、本报记者吴恒权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主任乔石今天在这里提出,1992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各项措施进一步落实到各部门,落实到基层去。
今天上午,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审议1991年工作概况和1992年工作要点,审议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的规定、关于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权制的规定。
乔石在讲话中说,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社会治安问题非常关心,非常重视。中央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下达后,各级党政领导对这项工作的认识普遍提高了,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的参与意识明显增强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好势头,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革开放和发展经济起了积极作用。各地反映,今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与去年相比,上了一个新台阶。实践证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重要方面。但是,也应当看到,目前这项工作发展还很不平衡,有的地区和部门的领导同志对这项工作尚未引起应有的重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在一些地区和部门还没有真正落实。因此,对取得的成绩不能估计过高,解决好治安问题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必须下定决心,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坚持不懈地抓下去,坚持数年,抓出更大的成效。
乔石说,要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的落实,首先要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的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地方党委和政府肩负着“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全面领导,急群众之所急,自觉地维护好本地区的社会治安。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把本系统从上到下带动起来。
乔石说,要根据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的要求,紧密结合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大力推进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在加强农村党支部建设和村委会建设的同时,广泛发动和依靠群众,建立好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和自防自治的机制,提高群防群治的能力。
乔石指出,必须持续不断地开展“严打”斗争,继续抓好重点治理工作。要进一步提高“严打”的声威和质量,坚决扫除毒品犯罪、卖淫嫖娼、拐卖妇女儿童等“六害”活动。对带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必须发现一个彻底清除一个,决不能让其生存和发展。在“严打”、除“六害”的同时,紧紧跟上综合治理的其他措施,巩固和扩大重点治理的成果。治理一处,巩固一处,治理一片,好转一片,步步深入,使城乡社会治安越来越好,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发展经济提供日益良好的社会环境。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兼办公室主任束怀德在会上介绍了一年来各地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成绩、目前存在的问题和1992年工作的措施。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委员罗干、张思卿、刘敏学、张国祥、滕藤、宋德福、陈昌本、阮崇武、干志坚、林准、艾知生、曹志等,先后在会上发了言。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任建新等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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