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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志福在全总十一届四次执委会上提出 工会要支持参与改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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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2-26
第4版(要闻)
专栏:

  倪志福在全总十一届四次执委会上提出
工会要支持参与改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本报北京12月25日讯 记者张国荣报道:1992年将是我国改革分量加重、力度加大的一年。为此,全总主席倪志福今天在全国总工会十一届四次执行会议上要求各级工会积极支持和参与改革,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推动各项改革顺利实施。
倪志福说,当前深化改革重点是以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为目的的劳动人事、工资分配和社会保险3项制度改革,住房制度改革也将大面积地推进。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主要是推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和劳动组合合理化;工资分配制度改革,主要是进一步扩大岗位技能工资制的试点,分配向苦累脏险岗位和生产一线倾斜;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主要是逐步建立社会统筹,国家、集体、个人合理负担的养老保险制度,积极探索待业保险办法。
倪志福说,我们应积极参与并稳步推进改革。一是坚持保障职工主人翁地位的原则,各项改革都要充分发扬民主,有利于增强职工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激发蕴藏在职工群众中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坚持统筹兼顾的原则,充分考虑国家、企业和职工群众的承受能力,逐步做到三方合理负担;三是坚持维护稳定的原则,改革的结果应该保证绝大多数职工的实际生活水平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提高,对少数受影响而暂时降低实际生活水平的职工要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对确实没有经济承受能力的困难职工要会同党政采取措施,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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