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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汉宸致电日本中日贸易促进会 再度邀请派代表团最近来京商签具体合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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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9-20
第1版()
专栏:

南汉宸致电日本中日贸易促进会
再度邀请派代表团最近来京商签具体合同
【新华社十九日讯】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主席南汉宸在十九日致电日本中日贸易促进会,再度邀请该会派遣代表团于最短期间来北京商签执行中日贸易协议的具体合同,以期中日贸易协议能够早日完满执行。南汉宸致中日贸易促进会的电报全文如下:中日贸易促进会:
为了切实地履行中日贸易协议,本委员会根据协议第四条的规定,曾电请贵方派遣代表来北京进行具体商谈。现在面前摆着对双方有利的交易可以具体实现。但是有些有关履行协议的业务及技术性的问题必须双方当面协商才能解决。因此特再电请贵方派遣代表团于最短期间来北京商签具体合同。中日贸易协议的签订是完全符合于两国人民的利益的,因此获得两国广大人民的拥护与支持。我们相信贵方必将努力克服一切困难,以期达成协议的完满执行。我们当尽力给予贵方代表团以来北京所需要的照顾与协助。盼电复。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主席 南汉宸
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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