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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入国际著作权公约作准备 我版权代表团同有关国际组织磋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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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0-07
第4版(要闻)
专栏:

  为加入国际著作权公约作准备
我版权代表团同有关国际组织磋商
本报讯 据国家版权局透露,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负责人表示愿为中国进一步完善著作权制度,以及在著作权方面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给予积极支持。
由国家版权局副局长刘杲率领的中国版权代表团,9月18日至26日先后在日内瓦和巴黎会见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鲍格胥博士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助理总干事洛佩斯先生。两组织负责人均认为,中国在现行的著作权法的基础上,可以加入《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双方就中国加入国际著作权公约有关的法律和技术问题进行了正式磋商。《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分别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管理。
1990年9月7日我国颁布了《著作权法》。1991年6月1日,《著作权法》和《著作权实施条例》同时开始实施。在建立国内著作权保护制度的同时,为适应对外开放和发展国际经济、科技、文化交流的需要,我国政府宣布将加入国际著作权公约。参加公约后,中国作品将在外国受到著作权保护,外国作品也将在中国受到著作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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