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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为社会 社会办水利 江苏着手建立水利投入新机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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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0-08
第2版(经济)
专栏:

  水利为社会 社会办水利
江苏着手建立水利投入新机制
新华社南京电(记者周振丰)“办水利不再由农民一家掏腰包了,工业、商业、外贸和金融等部门也出钱”。这是最近举行的江苏省农村工作会议作出的决定。江苏省正着手建立全社会办水利的投入新机制,以适应大灾后水利事业发展对资金的需求。
水利建设被称为江苏农业的“三大支柱”之一。40多年来的江苏水利工程建设,在抗御今年特大洪涝灾害,保护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今冬明春,江苏还要上一批重点骨干水利工程。经济界人士从对今年抗洪的反思中悟出一个道理:水利建设必须破单一农业的小水利观念,立全社会的大水利观念。江苏省从水利是全社会受益的基础产业这一特点出发,按照“水利为社会,社会办水利”的原则,从今冬起,在国家和地方财政增加对水利投入的同时,将依靠各行各业筹集资金,兴修水利,建立全社会办水利的投入新机制。
根据这项规定,江苏省凡得益于水利建设且有收益的国营、集体单位和个人,均承担防洪保安和水利建设基金的筹集任务。
对城乡工交企业首先按固定资产原值的2‰,商业外贸流通企业按销售额的1‰,金融单位按利息收入的2‰,个体工商户按销售额的2‰,收取防洪保安费。
对城乡非农业征用土地,征收征地附加费,近几年主要集中用于水利。对保险公司,按财产投保收入提取适当比例,用于防洪保安。
农业发展基金的50%和农业合作发展基金的40%,用于水利和农田基本建设。
此外,将开征通航河道护岸费,征收水利堤防维护费和河道采砂管理费。从明年到“八五”末,对有固定收入的城镇职工,每人每年收交10元防洪基金。
江苏省还规定,农村每个劳力每年投15到20个水利工,治理任务重的地方可适当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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