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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太经社委员会会议通过《马尼拉宣言》 阐述亚太地区社会发展目标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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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0-10
第7版(国际)
专栏:

  亚太经社委员会会议通过《马尼拉宣言》
阐述亚太地区社会发展目标
新华社马尼拉10月8日电 来自联合国亚太经社委员会29个成员国的部长和高级官员今天在这里通过了《马尼拉宣言》。该宣言阐述了亚太地区到2000年时要达到的社会发展目标。
《马尼拉宣言》是在为期5天的联合国亚太经社委员会第4次部长级会议的第二天通过的。
联合国亚太经社委员会执行秘书沙阿·基勃里亚今天下午在记者招待会上说,该宣言包括解决目前困扰本地区发展中国家的社会问题的战略。他还说,这些战略的焦点是消除贫困、促进正义事业和提高人民的参与意识。
基勃里亚指出,这些社会发展战略是针对本地区日益恶化的社会形势而采取的。目前,本地区仍然面临众多的社会问题,其中包括失业、无家可归、文盲、家庭暴力、街头犯罪、吸毒和卖淫。
《马尼拉宣言》呼吁本地区各国政府、非政府组织和个人同心协力、携手合作来实施上述战略。基勃里亚说,联合国亚太经社委员会和其他机构将为实施这些战略提供技术援助。
联合国亚太经社委员会成立于1947年,总部设在曼谷,现有49个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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