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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总理签署国务院令 颁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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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0-11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李鹏总理签署国务院令
颁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本报北京10月10日讯 记者徐运平从今天国务院法制局和公安部共同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务院总理李鹏9月22日签署第89号令,发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自1992年1月1日起实施。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是我国第一部比较完整的处理交通事故的行政法规。它的公布实施,为处理交通事故提供了法律依据。对于处理好交通事故,包括正确认定当事人的事故责任、合理调解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赔偿,教育和惩罚交通事故责任者,提高公民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搞好交通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都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据悉,公安部还将根据这一法规的要求,陆续制定与之相配套的规定与标准,使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完全走上正规化、法制化的轨道。
(李鹏总理签署的国务院令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本报将在10月20日第五版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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