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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创”一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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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0-11
第8版(副刊)
专栏:大地漫笔

  “独创”一议
  张雨生
艺术界,独创一帜,自成一格,造就新形式新流派,非常诱人,非常荣耀。谁不想做奠基者、创始人?但若要被称为始祖、鼻祖,谈何容易。
然而,似乎也不一定。比如绘画吧,将一张大纸铺在桌上,一瓶墨水倒上去,用嘴向四周去吹,那叫“吹画”。新形式,新品种,新风格,就出来了。乡村老太太哄孩子,指着天上浮云说,那是天牛,那是天狗,那是天猫,孩子们听了,不也一愣一愣的吗?
又比如书法吧。也不用笔,用手指,叫做“手指书”。以后又有“脚指书”,从右到左的“反书”,从下到上的“倒书”。诸如此类,花样还可以不断翻下去。
让艺术渗进点儿杂耍技艺,在街头巷尾向大众做点表演,逗人们笑笑乐乐,未尝不可。
有本小书记载,清代乾隆年间,一位缙绅做寿,让宾客各献所能。有位客人拿出一套烟具,点着火,大口吸,但不立即吐出,喝一杯茶,再张开口,吐出烟雾旋动扩展,化为两只鹤状,盘旋空间。他还能吐出层楼峭阁,朱栏碧槛,在云山缥缈间,隐约呈现“海屋添寿”四个字。众人一个个看得呆了。不过,那客人却不自称自己创造了什么新形式、新流派的“烟画”,他只是说这叫“烟戏”,自己“常售技于燕、赵各地,今日愿博众位一笑。”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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