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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推广山东试点经验并提出 我国农村将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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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0-13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民政部推广山东试点经验并提出
  我国农村将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据新华社济南10月12日电 (记者刘关权、通讯员单有德)今明两年,全国将有100个县推广山东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经验,逐步建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这是民政部10月9日至12日在山东牟平县召开的全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会议提出的。
今年4月起,民政部在山东进行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牟平、龙口、招远、荣成、乳山五个县、市的30个乡镇、281个村和38个乡镇企业中,参加养老保险的达8万人,平均投保率为92.5%,收养老保险费485.6万元,人均年投保额61.4元。这些经济比较富裕的乡镇和村,在试点工作中实行以个人交费为主,集体补助、国家扶持为辅,投保自愿,标准自选,量力而行,不搞整齐划一。
当地乡村干部反映,办起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后,“老年人放了心,青年人安了心,村干部省了心,全村人同了心”。有的群众高兴地说,老百姓今后再也不为养老的事发愁了。目前,这些地方投保入保已成为群众的自觉行动。
在这次会议上,民政部总结推广了山东的经验,并研究制订了《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民政部部长崔乃夫出席会议。出席会议的还有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民政部门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的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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