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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汇报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 基础教育充满活力 依法治教任重道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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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2-27
第4版(要闻)
专栏:

  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汇报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
基础教育充满活力 依法治教任重道远
新华社北京12月26日电 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冰今天在向常委会作关于检查义务教育法实施情况的汇报时指出,《义务教育法》实施5年来,我国基础教育发生了显著的变化,步入了建国以来发展的最好时期。
他说,《义务教育法》的实施提高了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对基础教育的认识,增强了依法治教的观念;推动了9年制义务教育在我国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行,特别是促进了农村教育的普及;促进了“地方负责、分级管理”体制的逐步落实,调动了各级政府和人民群众办学的积极性,给基础教育带来前所未有的生机和活力;深化了基础教育的改革,使教育方针得到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加快了师资队伍建设的步伐。
刘冰说,通过检查,我们发现在《义务教育法》实施过程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依然存在,这就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因此,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我们还应看到,在依法治教方面还存在不平衡的现象,表明了人们法制观念上的差异,摆在我们面前的宣传和实施《义务教育法》的任务还相当繁重。为此,我们建议:
第一,进一步在全社会增强教育法制观念,提高干部群众,特别是各级领导对基础教育的认识,仍然是把9年制义务教育继续推向前进的首要问题。第二,进一步强化各级政府的执法意识和执法职能是依法治教的中心环节。第三,排除各种干扰,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是贯彻《义务教育法》的核心问题。第四,建设一支合格稳定的教师队伍是实施义务教育的根本关键。第五,教育经费紧张问题仍是困扰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必须在教育投入上体现教育的战略地位,舍得在基础教育上花本钱下功夫。
他指出,通过5年来实施义务教育的检查,我们认为:有《义务教育法》和没有这个法大不一样;有了法之后抓执法和不抓执法大不一样;坚持执法检查,监督法律实施和不抓执法检查、不去监督法律实施大不一样。在今后的工作中,应继续充分发挥各级人大对实施义务教育工作的监督作用,把《义务教育法》的贯彻执行作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的重点之一,为进一步推进9年制义务教育,实现“八五”计划和十年规划关于义务教育的目标做出更大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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