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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 国家工商局提出具体措施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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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0-15
第2版(经济)
专栏:

  支持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
 国家工商局提出具体措施
本报北京10月14日讯 记者潘岗报道:如何发挥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作用,支持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国家工商局副局长卞耀武今天在此间提出了具体措施,主要有:
——促进企业组织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不予登记,从严控制耗能高、产品无销路、与国营大中型企业争原料的企业。对企业关停并转和优化劳动组合后的富余人员,支持其兴办集体企业和发展第三产业。允许自谋职业。
——积极组织培养市场体系。凡是放开的商品和允许企业自销的产品,支持企业运用灵活的方式多渠道经营。企业的积压物资、必要的调剂串换物资,经过批准准予销售。根据企业扩大自销权的要求,除国家实行专营和专项管理的商品外,在扩大经营范围和放宽批零限制上给予支持。
——坚持建立和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当前,对危害社会、扰乱经济的严重违法违章行为,要坚决查处,不姑息迁就。对大中型企业发生的属于初犯、情节较轻的案件,要区别情况处理。经济检查人员对大中型企业的检查,要依法进行,严格控制在正常的范围之内,在检查中要防止干扰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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