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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湘潭县委员会对于殿武等侵犯人权事件的答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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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9-24
第2版()
专栏:对人民日报读者批评建议的反应

中共湘潭县委员会对于殿武等侵犯人权事件的答复
编辑同志:八月二十一日人民日报“读者来信”栏刊载谭汉章等六同志提出的“湘潭县县长于殿武等应检查侵犯人权的错误”的意见很好,可以教育广大干部克服官僚主义。情况是这样的:事件发生后不久,于殿武就发觉是错误了,当即告诉有关干部进一步调查。全部情况大白后,于殿武即主动向有关方面和领导方面作了检讨,自请处分,并向被扣的赵霖同志道歉。领导方面同意于殿武的检讨,不另处分。赵霖同志的领导方面对于殿武同志的检讨,也表示没有意见。今年八月里,在我县“县区干部三反整风”期间的大会上,于殿武同志又作了检讨,再次表示决心改正错误。对其他有关犯错误的干部也早已经分别作了处理。所以,我们认为对于这一事件的处理已经没有问题。 中共湖南省湘潭县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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