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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进步的标志:残疾人受教育——写在南通市盲哑学校七十五周年校庆之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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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0-16
第3版(教育·科技·文化)
专栏:

  社会进步的标志:残疾人受教育
——写在南通市盲哑学校七十五周年校庆之际
吴镕
今年,是南通市盲哑学校建校75周年。追昔抚今,有许多事实值得回顾和思考。
75年前,清末状元、近代著名实业家教育家张謇在家乡创建了这所由中国人自己首次兴办的特殊教育学校。当时办校的意义,用张謇的话说,是“入其校者,使人油然生恺恻慈祥之感,而叹教育家之能以人事补天憾者,其功实巨。”由此可以看出,我们中华民族即使在封建社会,也有贤达关心残疾人接受教育、更好地生存、发展的问题。先人的艰辛开拓,为我们的继承与超越留下了一份宝贵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南通的特殊教育事业得到蓬勃的发展,尤其是近10多年来,累计投资数百万元为特殊教育修建校舍,征扩场地,配置设备。如今全市已有聋哑学校7所,盲童学校1所、培智学校2所,有的还设立了弱智辅读班,在乡镇开办聋哑教学班,做到了每个县(市、区)都有特教学校。据统计,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在校生已达1281人,教职工436人,聋哑儿童入学率达到75%左右,其中市辖区人口中的聋哑儿童入学率连续几年保持100%的水平。跟踪调查表明,南通市聋哑学校解放41年来毕业学生近千名,大多得到安排就业,用学校里学到的知识与技能服务于社会,成为自食其力的建设者。
1986年,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主席、中国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理事长邓朴方同志来我市聋哑学校视察,对办好特殊教育发表了很好的意见。在部署全市教育发展战略时,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明确把特殊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范畴,用庄严的国家法律来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并加强了各年龄段次、各学科结构特殊教育的配套,以更高质量的教育水准,来提高残疾人立身社会、建设自己和他人美好生活的能力。
残疾人受到良好的教育,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虽然残疾人在社会全体成员中只占小部分,但关心他们,使他们得到应有的教育,则体现了对全体人民群众的关心,而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使整个社会完美起来,正是我们中国共产党人的责任。
南通盲哑学校75年来的历程使我们坚信:我们所做的,今天胜过昨天;我们将做的,明天强似今天。
               (本文作者系中共南通市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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