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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抗洪救灾斗争中作出突出贡献 高检武警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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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0-18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在抗洪救灾斗争中作出突出贡献
 高检武警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
本报讯 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作出决定,授予在抗洪救灾斗争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江苏、安徽、浙江、湖北、湖南等省的14个基层检察院和19名检察干部为“抗洪救灾抢险先进集体”和“抗洪救灾抢险先进个人”称号。
决定指出,灾区广大检察干警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国家利益,奋勇担起抗洪救灾的重任,自觉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不畏艰险,不怕牺牲,顽强战斗,无私奉献。他们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及时惩处违法犯罪分子,保障灾区治安秩序和抗灾工作顺利进行,受到了各级党政领导机关和灾区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
决定还要求各级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抗洪救灾中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进一步抓好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检察队伍建设,为促进国家政治稳定、社会稳定和经济的稳定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高政宣)
据新华社北京电 (通讯员周广庭、记者李训舟)日前,武警总部公布了由第一政委陶驷驹、司令员周玉书、政委徐寿增签发的命令,授予在抗洪救灾中作出重大贡献的武警安徽总队阜阳地区支队直属一中队“抗洪救灾先锋中队”称号、江苏总队常州市支队11中队战士宋久银“抗洪抢险模范”称号,给24个单位和6名个人记功。
今年夏季,我国部分地区遭受特大洪涝灾害。驻灾区的武警部队官兵以奋不顾身的自我牺牲精神和连续作战的顽强作风,同洪水展开了气壮山河的搏斗,涌现出一大批抗洪救灾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武警部队党委号召全体官兵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学习,以他们为榜样,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积极参加和保卫国家的经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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