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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以伪劣产品抵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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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0-19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观察台

  不能以伪劣产品抵债
目前,各地都在清理三角债,债务链正逐步解开,但在个别地区,也出现了债务方借还债之机,向债权方甩经济包袱的现象。
据统计,近来我县县属和乡镇所属的工商企业收回的710万他欠中,有150万元现金,其余560万元为以物抵债,其中全部以物抵债的占70%,款、物各一部分的占30%。
问题就出在以什么样的“物”来抵债。先不说这些抵债物的实际资金回收额低于所抵债额。在这些收回的货物中,有36%“无产地、无商标、无合格证”。某乡镇企业从债务方要回20台彩色电视机抵4.5万元货款,彩电销出后,故障百出,返修率高,用户纷纷要求退货。
用伪劣产品抵债,扰乱了三角债清理工作的正常进行,扰乱了商品交易的秩序,违犯了国家结算纪律,同时也给个别单位倾销伪劣商品以可乘之机,损害了债权方和消费者的利益。
            河北南皮县委 许金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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