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阔步稳走阳关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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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2-28
第1版(要闻)
专栏:经济生活纵横谈

  阔步稳走阳关道
本报记者 吴长生
稳与变,简单看,完全对立;可在错综复杂的现实生活中,它们却往往异常统一。这种统一,在近10年的农村改革与发展中,反映得特别突出。一切中外人士,只要不怀偏见,谁也不会否认改革以来中国农村的巨大变化。最近,江泽民同志用这样三句话来概括:这10多年,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最快的时期,是农民生活改善最明显的时期,是农副产品市场供应最丰富的时期。
而这历史性巨变,却是与“稳”字密不可分的。是稳,促进了变;是持续的稳,带来了翻天覆地的变。稳定完善,是近10年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领导谈到农村工作时,使用最多的词,是农村改革取得巨大成功的一条宝贵经验,也是保证农村改革继续深化的一条重要原则。
指导思想不变
粮食统购价格,从1979年夏粮上市起提高20%,超购部分在此基础上再加价50%。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向国务院提出上述建议。这一重大措施的实行,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成为80年代前期我国粮食生产跃上新台阶的主动力之一。
1990年9月,国务院宣布:建立国家专项粮食储备制度;当年以保护价收购农民手中的余粮。这一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有效地保护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为1991年粮食的继续丰收打下基础。
作为有关农村改革的重大措施,大幅度提高粮价是最早出台的,建立专项粮食储备制度是最近出台的。它们间隔10多年,却体现了完全一致的精神。这并非偶然的巧合,而正生动地反映了我们党在推进农村改革中,一个始终未变的指导思想。
这个指导思想,由邓小平同志最先提出,得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一致认同。这就是全会公报所指出的:“全党目前必须集中主要精力把农业尽快搞上去”,“为此目的,必须首先调动我国几亿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必须在经济上充分关心他们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切实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10个月之后,中共中央正式发出的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更加明确地指出:“确定农业政策和农村经济政策的首要出发点,是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充分发挥我国8亿农民的积极性。”“我们的一切政策是否符合发展生产力的需要,就是要看这种政策能否调动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
从那以后,农村改革始终沿着这条主线前进。围绕发展生产力、保护和调动农民积极性这个中心,我们党陆续制订、实施了一系列农村经济发展基本政策,主要包括: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支持大办乡镇企业,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允许和鼓励其他经济成分适当发展,抓紧粮食生产的同时积极发展多种经营,推进流通体制改革、实行多渠道流通,允许和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靠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裕起来,等等。尽管它们出台有先有后、涉及范围不尽相同,但都体现了同一思想原则,因而理所当然地受到广大农民的拥护,并对农村经济发展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
政策,不仅使生产力诸要素中最重要的人迸发出积郁长久的积极性,而且使集体积蓄的生产潜力得以充分发挥,多情的土地迅速苏醒。短短10年间,我国粮食年产量从3000来亿公斤增长到4350亿公斤,增长42.7%;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都增长1倍以上;畜牧、水产稳步发展,总产量连年居世界首位;乡镇企业异军突起,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
对新事物,看法从来不可能完全一致,改革也远非一帆风顺。近10多年,为什么稳与变一直是农民关心的“热点”?就是因为他们不时感到来自一些方面的怀疑目光,甚至不断听到种种颇为严厉的责难。这些不同意见,并非出于恶意,主要是由于地区经济水平不同、所处部门不同等,少数同志对中央精神认识和理解上有些差距。但作为掌舵者的党中央,思想始终是坚定的,态度也一直是明确的,在一系列重大政策上从来没发生过摇摆,因而确保农村改革的巨舟不断乘风破浪、平稳前进。
人们议论最多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和乡镇企业,在党的支持下,显示出了最旺盛的生命力。据最新统计,目前我国74万多个行政村(原来的生产大队)中,99%以上实行的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不足1%的7000个也根据本地情况实行了不同形式的联产承包制。乡镇企业,屡经挫折,腾跃不息,吸纳农村劳力已由2000多万增至近1亿,年产值在农村社会总产值中占的份额已连年过半,工业产值占全国工业总产值的1/3。它不仅成为农村的经济支柱,而且成为我国中小工业企业的主体,地方财政的主源和向国家纳税的“大户”。
政策稳定,人心稳定,积极性稳步提高,生产力持续发展。而这一切的基础是指导思想的稳定。在最近举行的十三届八中全会上,江泽民总书记再次强调,必须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想问题、定政策、办事情,都要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作为根本的出发点和归宿。
疑点理应消除
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是党的农村政策中最重要的一项,也是农村经济生活中最突出的一项变革,关系着全局的稳定。10多年来,党中央一再申明要长期稳定,可农民却总是担心它要变。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矛盾现象?除历史遗留的心理伤痕太深、少数地方实际工作中有失误等原因外,思想认识上存有疑点也是很重要的一条。只有结合实际,消除疑点,政策稳定的思想基础才会更加坚实。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到底姓什么?它姓“公”,姓“社”而不姓“资”。它与“分田单干”根本不同,因为它的“分”,只是“分包”,农户得到的是土地的经营权、生产的自主权,而不是土地的所有权,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仍然归集体所有。这种变化,不是对农业合作化的否定,只是集体经济经营形式的变化,并没有改变农村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最早实行“大包干”的安徽省凤阳县农民,不是有这样三句话吗:交够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全是自己的。“留足集体的”,点明了农户与集体的密切关系,也反映了承包经营农户与单干农户的本质不同。早在80年代初,中央就对联产承包制的性质有过明确的说法,去年底中央和国务院发出的《1991年农业和农村工作的通知》更加鲜明地指出:“通过实行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建立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为集体经济找到了适应生产力水平和发展要求的新的经营形式。”既然是集体经济的新经营形式,它“姓”什么就很清楚了。说白了,就是家庭联产承包制与过去的人民公社制一样都姓“公”、姓“社”,区别在于家庭联产承包制更能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近年的事实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以后,集体经济是不是被削弱了?人们一度被这种疑问所困扰。其实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看集体经济增强还是减弱,一要看综合生产能力,二要看集体积累。改革以来的10多年,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最快、最健康的时期,这是举世公认的。单就最重要的粮食生产能力来讲,50年代后期我国年生产能力为2000亿公斤,到1978年增至3000亿公斤,爬这一台阶用了20多年;而从3000亿公斤登上4000亿公斤的台阶,只用了6年。正是由于家庭经营层次的引入,集体经济焕发了活力,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以大大增强。再看集体积累,1978年全国农村集体资产为800亿元,1990年底增至2800多亿元,增长2倍以上;而且资产的构成发生了很大变化,过去主要是简陋的公房、牲畜和一些耕种机械,现在则主要是大片厂房、成套设备和生产线等。当然,也有少数地方,在改革初期,把一些不该分的集体财产分掉了,而后又没能及时完善积累机制,造成了集体积累的减少。这一教训是应该记取的。对这类集体经济实力薄弱的村,要采取措施,重点帮助。但是必须明确,局部的、一时的问题不是实行联产承包制的错,而是工作中的缺陷。就全局、整体而言,集体经济是空前壮大了。上百万家乡村集体企业,是多么大的一笔财富啊!这不全是近10年集体新办起来的吗?明白的老辈人,不会指责儿孙拆草屋盖新楼是“败家”;同样,我们不能只把公房、拖拉机当集体积累,而不把大片的新工厂、生产线当集体财产。
打破“大锅饭”式的平均主义分配,真正实现了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分配原则,是家庭联产承包制的一大功绩。它极大地调动了人们的生产积极性,也带来了收益的差距。于是,人们心里总犯嘀咕,怀疑它有悖于共同富裕目标,造成“两极分化”。消除这一疑点,只需反问两个问题。改革之前,农村有多少富裕户?改革之后,又有几户比过去更穷?没有偏见的人,回答会是相同的。谁也难以否认这样的事实: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以来,我国农民收入和生活水平普遍是稳步提高的。1978年,全国农民年均收入仅134元,去年已增至630元,扣除物价因素,净增2.2倍。现在,全国90%以上的农民解决了温饱问题,半数以上农户盖了新房。据最新统计,近3年,虽然农民收入增长速度明显减缓,但1990年人均收入不足200元的低收入户,仍比1987年减少了10.8%,仅占全国农户总数的6.6%;人均收入超过600元的农户,又比1987年增加了19.3%,占总户数的49.4%。这说明,走向富裕的农户越来越多。正是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打破了捆在一起受穷的僵局,为广大农民开辟了发挥生产积极性、创造性的广阔天地,进而推动农村出现先富带未富,奔向共同富的新局面。各地区、各农户之间的收入的确拉开了一定差距,但这不是“两极分化”,而是实现富裕先后、快慢的差别。从一定意义上讲,这也是促进共同富裕的一种动力。
农业的较小规模经营与走向现代化并不矛盾,这在一些发达国家早有先例,但在我国能否行得通?人们一直心存疑虑,于是家庭联产承包是“权宜之计”的阴影经久不消。近年来,一些先进地区的实践,做出了有说服力的回答,使人们看到家庭联产承包制的巨大潜力和光明前景。山东桓台县,通过“五统一”的社会化服务,全面推广良种、良法,使粮食生产稳步登上高产台阶,成为北方第一个“吨粮县”。广东澄海,在人均3分田上巧做文章,大搞立体种植,实行集约经营,不仅水稻单产连年过吨,而且经济作物全面增产,土地产出率、农业生产效益大幅度提高。这类高产高效的典型已涌现出相当一批,以至一些多次出国考察过的农业专家欣喜不已地说:与国外相比,这些地方的服务、生产都是一流的。它们在大步地向现代化的目标迈进,但是它们并没有改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而是通过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实现了农业的高产高效。
认识在实践中深化,政策在认识深化的基础上完善。循着这样的轨迹,党的十三届八中全会合乎逻辑地做出这样的结论:把家庭承包这种经营方式引入集体经济,形成统一经营与分散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使农户有了生产经营自主权,又坚持了土地等基本生产资料公有制和必要的统一经营。这种双层经营体制,在统分结合的具体形式和内容上有很大的灵活性,可以容纳不同水平的生产力,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和旺盛的生命力。这是我国农民在党的领导下的伟大创造,是集体经济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决不是解决温饱问题的权宜之计,一定要长期坚持,不能有任何的犹豫和动摇。
中央这么坚定,农民兄弟还有什么不放心的呢?!
坚持完善发展
农民怕“变”。这话不错,但不全面。事实上,农民怕的是往回变,怕重新“归大堆”,怕重开“大锅饭”,更怕“分田单干”。而对沿着既定方向改革的“变”,农民不仅不怕,而且举双手欢迎。
10多年来,农村经济不断变化,但我们党推进农村改革的大方向没变,指导经济发展的大思路没变,而是坚持从实际出发,顺应生产力发展要求和农民意愿,不断对既定的政策做充实、完善工作。尽管这也是一种“变”,但越变越对农民心思,越变越符合客观规律。这一点在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发展上表现得最为清晰。
1978年,安徽等少数地方悄悄搞起包产到户、大包干时,由于尚未显露其巨大的效力,中央并没有急于肯定。可是仅仅一年多之后,“包”的威力显示出来。邓小平同志敏锐地抓住这一新生事物,明确指出:“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有的同志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1980年9月,中央就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召开专门会议,支持各地实行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并把“包产到户”作为其中一种形式加以肯定,认为在边远和贫困地区可以实行。这一肯定,使“包产到户”、“大包干”犹如江河决堤,迅速漫向全国。中央尊重农民的创造,更尊重农民的选择,及时总结、提高,认为联产承包责任制不仅所有地区都可以实行,而且认为这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短短两三年间,在中央的支持下,农民冲破阻力,在90%以上的农村大队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制,高度集中的政社合一旧体制随之解体。从多数地区“不要搞”到“可以搞”再到“新发展”,这就是一项大政策从酝酿到提出再到初步成熟的发展轨迹。
而在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普遍实行之后,政策的完善工作并没有止步。从1982年起,中央年年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农村改革,特别是家庭联产承包制方面的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连续发出了5个“一号文件”、1个“5号文件”。针对部分干部群众的误解和少数地方工作的失误,1982年中央就明确指出,实行联产承包制只是集体经济经营形式的改变,要建立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宜统则统,宜分则分,注意发挥集体与农户两个积极性。为了避免承包经营中的短期行为,1984年中央提出土地承包15年不变、荒山等开发性承包可以更长的意见,给农民吃了“长效定心丸”。农村经济开始转上商品生产轨道之后,“分”强“统”弱的矛盾日渐突出,中央适时要求加强集体统一经营层次,以满足农民对服务的迫切需求;近两年又进一步适应经济迅猛发展的新形势,总结各地经验,拓展服务层次,扩大服务内容,提出尽快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任务。直到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虽然明确宣布要把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我国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可依然提出要继续不断充实完善,并用四句话指明了深化改革的重点和方向。
渐进的变化过程,人们往往是不易感知的。但回过头去,选择10多年中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成长过程中的若干关节点来,作跳跃式的观察,人们就会发现它已经发生了多么惊人的变化!改革初始阶段,把它称为可供选择的“独木桥”,许多人尚存疑虑;而如今,它已堂然成为全党、全国人民所公认的“阳关大道”。
为什么这种“变”,没有引起农民的反感?就是因为这种“变”,始终没有脱离发展生产力这一根本目标,没有偏离调动和保护农民生产积极性这一指导思想,也没有违背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群众创造这一重要原则。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等一系列农村基本政策,像一粒粒富有顽强生命力的种子,在党的精心培育下,萌发、生根、破土,渐渐长成枝繁叶茂的大树。这种“变”,怎会不受到农民的热烈欢迎呢?!
可以断言,这种“变”,今后还会继续,它来自经济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它是改革不断深化的具体体现,它也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进一步的自我完善和发展,因而它必将继续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热情拥护。
农村改革尚未划上完满的句号,农村商品经济仅仅是大潮初起,我们还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新问题和艰巨的新任务。但是,坚冰已经打破,航道已经开通,只要我们认准既定的方向,按中央的部署积极推进农村改革,全面贯彻党的农村基本政策,继续把牢“稳定完善”的基调,就一定能不断沿着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阳关大道阔步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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