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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生产办要求 切实维护棉花收购正常秩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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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0-20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务院生产办要求
切实维护棉花收购正常秩序
新华社北京10月19日电 (记者吴士深)记者从国务院生产办公室获悉,进入棉花收购旺季后,各产棉区收购秩序大体正常,但个别地区抢购争购、不按质量标准收购等现象屡有发生,必须引起各产棉区政府和有关方面的高度重视。
据介绍,今年各产棉区棉花长势较好,山东、河北、河南等省产量和收购量都将超过去年。为确保正常收购秩序和棉花收购质量,国家计委、商业部、国家物价局、国家技术监督局于9月中下旬先后派出调查组到产棉区检查落实全国棉花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国家技术监督局还从基层抽调50名技术人员,派驻棉产区45个边界县,进行巡回检查指导。国家工商局和监察部分别对棉花收购秩序和抓违纪案例作了布置。各地政府都十分重视棉花收购工作,层层落实保证措施。各有关部门普遍强化质量管理,并对收购站进行检查整顿,实行收购许可证制度。大多数收购点坚持按国家质量标准和有关规定收购棉花,工作秩序较往年有明显好转。
据反映,在冀鲁豫、苏鲁皖豫、京津冀等省际毗邻地区,由于各省自定的收购棉花优惠措施不同,有的收购单位又不严格执行凭售棉证收购的办法,已发生多起收购棉花纠纷事件。有的地方还出现不按质量标准收购棉花的现象。山东省临清市松林棉站跨县抢购棉花,虚抬等级,严重违反了国家政策。山东省政府领导同志对此十分重视,责成有关方面立即查处并通报全省。这个棉站近日已被没收棉花收购许可证,停业整顿,站长被撤销职务。个别地方出现的棉贩子倒卖棉花活动,已被工商管理部门查获。
国务院生产办有关负责人指出,维护棉花收购正常秩序是做好收购棉花各项工作,提高纺织工业经济效益和产品质量的重要环节。各地要严格按照划片定点、凭证收购等办法收购棉花,对违反规定收购外地棉花的单位要按国家规定价格退还流出地区。各收购单位收购棉花既不准抬级抬价,也不准压级压价。对个别收购点不按规定检测棉花质量的做法要立即纠正。对棉贩子的活动要坚决查处。
据悉,国务院有关部门近日将派出巡视组,到主要产棉区协助当地政府督促检查棉花收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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