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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服务 相辅相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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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0-23
第2版(经济)
专栏:编后小议

  监督服务 相辅相成
三番
增强大中型企业的活力,是当前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那么,负有经济监督检查之责的各级财税、物价、审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能否在支持搞好大中型企业上有所作为呢?西安市工商局、随州市审计局、邓州市税务局的做法,给了我们肯定的回答。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国营大中型企业活力不强,除了企业内部机制上的问题外,企业外部缺乏一个平等竞争的环境,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如,国营企业税负和社会负担都高于其他所有制企业,一些监督管理部门重监督轻疏导、重管理轻服务,甚至在执法上,对国营严,对其他经济成份宽,等等。可见,要改变国营大中型企业目前的境况,除了引导企业改革内部机制,通过加强管理和依靠技术进步提高效益外,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提出的改善企业外部环境的12条措施,各有关部门树立为企业服务的思想,积极为搞活国营大中型企业献计献策,也是非常重要的。
国营大中型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服务大中型企业,维护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本来就是各监督管理部门的基本职能之一。在监督之中讲疏导,管理之中讲服务,二者相辅相成,目的是要支持生产力的发展,促使企业在健康的轨道上运行。当前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在明确指导思想的基础上,开阔思路,立足本部门基本职能,研究怎样使监督管理与疏导服务具体有效地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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