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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率先实行全社会养老保险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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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0-27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温州率先实行全社会养老保险
浙江温州市从今年7月起实行了全社会一体化养老保险制度。它惠及全民、集体、私营、中外合资等各类所有制企业的职工和工商个体户,凡是有工作的人退休之后都能享受“劳保”,待遇一视同仁。
保险金的来源,除了全民、县以上集体企事业与外商投资企业、区街乡镇企业、股份合作企业交工资总额的17%,职工本人每月上交标准工资的2%以外,温州市还规定:定期向各工商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收取一定比例的地方养老保险基金。国家财政每年提取0.5%以备不足。
针对当地个体户流动变化大的特点,温州市对所有参加养老保险者实行一人一证制。无论哪类所有制企业的职工,只要在本市范围内流动,其养老保险证可随身携带衔接使用。养老金的发放,实行就地领取,既减轻企业事务工作,又有利于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
据有关人士介绍,温州国营企业目前在职职工与退休工人的比例达3∶1。全社会养老保险的实施,使企业甩掉了沉重的包袱,一年可减轻负担1000多万元。同时促进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为劳动用工制度的改革提供了可能。
截至9月底,温州市区参加养老保险的职工达18.1万。
           (10月19日《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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