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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营大中型企业的现状要作科学分析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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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0-28
第5版(理论)
专栏: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纵横谈

  对国营大中型企业的现状要作科学分析
吴树青
要改变当前部分国营大中型企业活力不足、效益不好的状况,除了认真贯彻落实最近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为此制订的“二十条”具体的政策措施外,在指导思想上还必须明确两点:一是要对国营大中型企业活力不足、效益不好的现状做具体的分析;二是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要有正确的参照系。
近几年来,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活力、效益一直不够理想,低于其它所有制企业。导致这种状况的原因何在?对此必须作全面的具体的分析,而不能像前几年有些人据此得出的结论:“国营不如集体,集体不如个人”。
首先,我们不能在对国营大中型企业活力不足、效益不好不作具体分析,对它进行过多的批评指责,就将其和乡镇企业、三资企业作简单的对比。如果我们不作分析地宣扬国营大中型企业效益不高、成本加大、亏损增加,那只能使人们对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失去信心,并进而可能使人们对社会主义公有制失去信心。
其次,现在讲国营大中型企业效益差,主要讲的是企业的微观效益,而国营企业的社会效益则很少讲。事实上,国营企业为保证社会正常运转、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方面所做的贡献是巨大的。这其中也包含着近10年来为非国营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成分发展所创造的良好的外部经济和社会环境。现在亏本、微利的事业,产品都是由国营大中型企业来承担提供的。近10年来,一些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之所以能较快地发展起来并有良好的微观效益,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公有制经济为它们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条件和经济与社会环境。如水、电、运输、公用事业等,都是国营大中型企业以微利甚至亏本的方式向整个社会提供,这其中当然也包括向这些非公有制企业提供。同时,由于宏观经济政策方面的原因,特别是为了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作为公有制经济的有益补充,前几年我们采取了一些优惠、鼓励政策,一方面使得国营大中型企业税负和社会负担过重,另一方面非公有制经济成分的税负过轻、社会负担又几乎没有。我想这是我们在分析国营大中型企业现状,并进而将其与非公有制经济成分作对比时必须考虑的重要因素。事实上,也只有考虑了这些因素之后,才能作有益的建设性的对比,从而有利于找出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的有效途径。
当然,国营大中型企业活力不足、效益不好的原因很多,除了体制上的问题和企业内部机制的问题之外,还有宏观经济结构不合理、价格尚未理顺、“大锅饭”和“铁饭碗”的状况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企业商品经济意识和市场观念不强,等等。这些都要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
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以什么作为参照系?对这个问题,李鹏同志在中央工作会议上讲得很明确。他指出:“让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充分发挥出来,从经济上讲,最重要的就要体现在国营大中型企业活力的不断增强和效益的不断提高上。”“不少国营大中型企业活力不强,发展速度和经济效益低于其它所有制企业,如果这种趋势任其延续下去,就有可能动摇国营经济的主导地位。”这就是说,我们之所以下很大的决心来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是为了发挥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优越性,而不是为了向“三资企业”、私营经济、个体经济看齐,从而改变国营大中型企业的全民所有制性质。我想这是我们在寻求搞好国营大中型企业的途径时必须明确和坚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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