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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工作模范高如泉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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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47-07-09
第2版()
专栏:

  财经工作模范高如泉
冀鲁豫六专署通讯组
高如泉同志是六专区荏平五区财经助理员。一九四一年参加抗属工厂工作,四三年即转入财经部门。他在五月二十二日六分区财经干部立功选模大会上,当选甲等模范。他有不少模范事迹,是值得大家学习的。
第一、以粮换布扶持群众生产,节省政府开支。县府布置该区四万六千尺土布任务,每尺规定(尺六长、八寸宽)小米四斤七两。他到村里和群众商量,规定标准布,再按土布质量好坏决定每尺布小米四斤至四斤六两,(按当时棉花价,除了人工,每尺布群众可得利润小米一斤六两)先发粮食后交布,妇女争着织布交政府,又提高了土布质量。全区土布任务完成后,每尺布平均折价合小米四斤三两,按县府规定数,每尺节省小米四两,以四万六千尺土布计算,就节省了小米一万一千五百斤。
第二、清理仓房、消灭空屯、解决悬案,增加收入。在社郎口村前后共存公粮一万五千四百二十斤,存粮户多是地主,在群众运动中地主把公粮当自己浮财给了群众,有的村中挪用一部分,因此全部粮食都变为空头支票。在专署指示解决悬案、消灭空屯、严追责任、明确赏罚之原则下,他亲自到该村,召开群众大会,叫群众想法解决。群众提议追交地主在敌伪时代之陈欠填补公粮之损失,于是他给群众撑着腰向地主讨要敌伪时代不出之负担交纳公粮。结果,除补偿了公粮损失外,还多追了二千斤的陈欠,这样处理可给群众出口气,群众很拥护。
第三、坚定机智。四三年灾荒时期由东阿等县向荏平调剂救灾粮时,由他负责押运,当时要经过敌人林立的碉堡与封锁沟,又无武装护送,他就一面向民夫说部队如何保护,以壮车夫之胆,另一面威胁敌人说部队要经过据点,不准出沟,否则平沟过。敌人不知虚实,不敢妄动,他就连续运了三次,平平安安的调剂了近二十万斤救灾粮。
第四、廉洁奉公,丝毫不苟。他曾三次退回别人多给他的粮票,第一次抗属工厂经理多给他一千七百斤米票,他查出全数退回。第二次财经科误以米票三千斤当柴票三千斤发给,他又如数退回。第三次建设科误以五十斤粮票当十斤粮票给了他,有的同志主张把多收的粮食改善伙食,他坚决反对这种不正确的主张,仍将多收的粮票退回。
第五、严格掌握财务行政制度。在他区领导上,曾擅自决定每亩摊派五斤麦子购买枪支,他一面坚持不应增加群众负担,一面反映到上级,停止了摊派,减轻人民的负担。
第六、精细调查,平衡负担。该区过去在支援前线人力物力上,未经过精确调查统计,因而根据各村自报之车辆全区共三百余辆,牲口千余头,后经他亲自深入调查的结果全区六十个行政村,共大车八百零五辆,牲口二千六百头,合支差年龄的青老壮年四千余名,使群众之支差运输力量的负担,取得合理,而该区支援前线的人力物力上也有了把握。
第七、组织生产,解决村公费,减轻村负担。在保障前线供给时,他提倡村合伙碾米,除上解净米外,所剩下的碎米及谷糠,供给村办公费用。全区共得碎米一万六千斤,谷糠六万斤,按每百斤糠换红粮四十斤:共计换红粮二万四千斤,每斤半红粮折米一斤,可折米一万六千斤,加上碎米共三万二千斤。可供全区八个月村公费的开支,大大减轻了群众负担。
第八、深入研究,精确计算,防止浪费。埋藏公粮,行署规定报销百分之五的损耗数(即埋一千斤粮食可报销五十斤损耗数),各村往往说不够而报销的多。他就亲自检查一个藏粮三千八百斤的一个坑子,公粮不但未短秤,而涨了四十斤零半斤,再把坑子的柴及糠晒干过秤,只损耗柴二百斤,糠六十斤,如把损耗柴糠折成小米共计七十五斤,如按百分之五损耗计算,三千八百斤公粮,应报损耗一百九十斤,经他这次检查,结果不仅未有赔秤,而且损耗粮也节省了一百一十五斤,要按百分数算,这个埋粮三千八百斤的坑子,只损耗了百分之二弱的风耗数字。
第九、创造优军工票制,解决军属与群众之矛盾。该区群众帮助军属做活,感觉是个很大负担,因此给军属做活时也不好好的去做,又引起军属不满,区村政权也增加不少麻烦,他就把军属统计了一下,全区印了一万四千二百张工票,计算每个军属全年需要帮工多少,就发给他多少工票,军属拿了工票,军属找谁给他做一个工,就给做工的一个工票,这种工票可抵前方支差,而又不影响支援前线之支差。这种工票制实行后,不但大大减少劳力的浪费现象,而军属也真正得天劳力的优待,所以军属与群众都满意。
从以上几个主要模范事迹来看,高如泉同志和群众紧密的联系着,他处处为群众利益着想,走群众路线,时时刻刻向人民群众学习,他深刻体会到群众经验,是最丰富最实际的。高如泉同志这种为人民群众服务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值得大家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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