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9阅读
  • 0回复

国家税务局将推行增值税支持企业集团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0-29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家税务局将推行增值税支持企业集团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7日电 (记者丁坚铭)国家税务局日前发出通知,决定将在企业集团中推行增值税。对经国务院主管部门批准的统一核算的集团公司一时没有条件试行增值税的,允许对公司内部各单位互相提供的产品,不征产品税,只就其对外销售的产品征收产品税,税率按集团组建前各单位缴纳的税额占对外销售额的比例换算确定;非统一核算的集团公司中各工业企业委托其他企业加工的产品,收回后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的,除烟酒外,也不征收产品税;集团公司中工业企业连续深加工的已税产品,凡加工改制后的产品与原来已税产品同属一个税目、税率的,除烟酒外,可减按5%的税率从低征收产品税。集团公司的成员以企业独立核算的所得税纳税人为单位,则分别按规定享受原来国家给予的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