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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紧抓好重点治理工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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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0-29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抓紧抓好重点治理工作
本报评论员
社会治安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危的重要问题,也是直接影响党和人民群众联系的政治问题。“治安乱失民心,治安好得民心”。近几年来,有些地方治安不好,群众有意见,埋怨有关部门对刑事犯罪分子打击不力。今年以来,各地党委、政府在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中,对治安秩序混乱的地区和突出的治安问题进行了重点治理,不少地方开始出现治安好转、人民群众安全感增强、社会风气改观的好势头。群众称赞党和政府为人民办了件大好事、大实事。实践证明,社会治安重点治理是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的重要工作,各级党政领导同志应当高度重视。
重点治理是扭转社会治安混乱局面的有效措施。在治安混乱的地区和单位,用常规办法一般地治理是不行的,必须集中优势兵力,采取坚决措施,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并全面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这样,才能避免在短期内出现反复,保持治安秩序的持续稳定。
一些地方的实践还表明,重点治理工作有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集“打击、防范、教育、管理、建设、改造”于一身;二是被治理对象是治安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通过重点治理,并认真总结经验,就能推动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
社会治安问题与各行各业、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休戚相关,群众中蕴含着维护治安的巨大积极性。重点治理,既能充分显示党和政府整治社会治安的决心,又能调动广大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对于迅速扭转治安混乱的状况,弘扬正气,祛除邪气,解除群众后顾之忧,是十分必要的。
在当前社会治安形势仍然严峻的情况下,各级党委、政府应当下大力抓好重点治理这件深得民心的工作。通过重点治理,“治一片、好一方”,创造出一个个治安良好的小气候。在此基础上,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维护社会长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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