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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不息 办案不止——记乐昌县坪石法庭助理审判员邹赵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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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1-01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法官风貌

  生命不息 办案不止
——记乐昌县坪石法庭助理审判员邹赵秋
尹立中
在粤北山区,与湘南交界的金鸡岭下,有一位生命的强者,他就是身患绝症的乐昌县坪石法庭助理审判员邹赵秋。
为邹赵秋治疗的医生惊愕了,说这是非凡的毅力支撑着的一个奇迹。
法院的同事被他感动了,说是审判工作维系着他的生命。
山里人流泪了,为他那为民排忧解难的精神而感动着。
1981年9月,连续3个月头痛流鼻血,每顿只能喝下一小碗粥,仍坚持翻山越岭办案的邹赵秋昏倒在他跋涉过无数次的山间小路上。
当鼻咽癌、肝结石、肾下垂的诊断书摆在他面前时,年仅36岁的邹赵秋说了这样一句话:“与生命的较量就是信心的较量。”
曾经是军人的邹赵秋挺过来了,他从死神的黑暗中坚强地走了出来,开始了与病魔进行殊死搏斗。
1982年9月,病情稍有好转,他就离开了医院,拖着“化疗”、“放疗”后极其孱弱的身体,又全身心地投入了人民法庭的工作。从那时起,晨昏暮暗时在山林间劳作的山里人,又看到了他那弱小的身影。他坚实的步履迈开了,一迈就是10年。
10年中,每次外出办案,邹赵秋身上总背着一只军用水壶,水壶里盛着头天晚上妻子为他熬好的汤药。这只掉光了漆的水壶是他1976年从部队转业时带回来的。
邹赵秋边工作边接受定期“放疗”的头4年,在白血球远远低于正常值、体重仅剩40多公斤、身体状况令医生极度不安的情况下,他所办结的案件大大超过健康人的工作量。他说,他经常想到自己举起右手时的承诺。
10年里,邹赵秋的病情出现过几次反复。他明白,生命是短暂的,他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法庭的审判工作中去。
1985年夏,刚进行一个多月“放疗”的邹赵秋,身体非常虚弱,有位远道来的妇女到法庭投诉,当时他正发着高烧。他到医院要了点退烧药,就上大瑶山隧道工地调查。白天他忍着病痛翻山越岭,晚上难受得不能入睡,但他默默地坚持着,为公正裁决此案付出了艰苦的劳动。
1987年6月,他到邻省某县调解一宗纠纷,冒雨往返100多公里。当双方达成协议后,他回到法庭已深夜了。妻子给他送来了热了一次又一次的汤药,见他疲惫不堪的倦容,禁不住放声哭起来。
邹赵秋从部队转业到法庭工作后,历年被评为省、市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今年被推荐为全国基层法庭先进工作者。他用自己病弱的身体,用自己无私无畏的奉献精神,赢得了荣誉。面对他的那些获奖证书和立功奖章,人们说:这是他的心血和生命。邹赵秋默默地奉献着自己的光和热,山区人民喜爱他、信任他、需要他。而他却说:“我是共产党员,人民的法官,能用法律为山区人民排忧解难,是我最大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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