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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人权 捍卫主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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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1-02
第1版(要闻)
专栏:社论

  维护人权 捍卫主权
今天,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了《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全文约4.5万字,本报拟分4次连载。白皮书回顾了中国人权的历史,全面介绍了中国人权的现状,是一部关于中国人权状况的权威文献。
白皮书共分10部分,对人权在中国实践的各个方面,包括生存权,政治权利,经济、文化和社会权利等等,都提供了大量事实材料和数字。对于国内外一切关心中国的人权问题而对这个问题缺乏了解的人士,对于那些对中国的人权状况只知部分不知全貌的人士,对于那些由于受某些偏见的影响而对中国的人权状况形成误解的人士,这部白皮书将有助于他们客观而全面地观察中国人权的状况并得出正确的结论。当然,毫无疑义,对于那些对中国的人权问题散布过谎言、进行过攻击的人来说,这部白皮书也是有力的批驳和回击。事实胜于雄辩。白皮书的最大特点就在于以事实说话。
人权是当前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之一。这不是偶然的。人权问题同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民族的任何一个阶层的居民都有极为密切的关系。人权的提出和发展经历了数百年的过程。在奴隶制度和封建制度下,占人口大多数的奴隶和农民根本没有人权可言。人权,是近代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针对中世纪的神权统治和封建特权提出来的,是反对封建专制的思想武器,具有重大的进步意义。1789年法国大革命时期通过的《人权宣言》,以法律形式肯定了资产阶级的人权概念。但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是不可能实现普遍的平等的人权的,正如马克思尖锐指出的:“平等地剥削劳动力,是资本的首要的人权。”因此,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人权只是资产阶级的专利,有明显的局限性。本世纪以来,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人权问题引起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第一部关于人权问题的国际性文件《世界人权宣言》,提出了基本人权的具体内容。随着亚非拉许多殖民地国家纷纷独立,走上国际舞台,给国际人权的理论和实践不断注入新的内容。联合国通过的一系列有关人权问题的文件,规定了民族自决权、对天然财富与资源的处置权等,把集体人权提到重要地位,突破了西方资产阶级传统的以个人为本位的人权观念;还确认了一个国家发展利用自己的经济文化、财富资源而不受侵犯的权利,使集体人权概念得到新的发展。经过40多年的演变发展,国际人权的概念和内容不断丰富,已经不再是少数国家的专利品,它也集中反映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要求和愿望,成为推动人类文明和进步事业发展的重要思想武器。
由于各国的历史背景、社会制度、文化传统、经济发展的状况有很大差异,因而对人权的认识往往并不一致,对人权的实施也各有不同。众所周知,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旧中国,广大人民群众深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剥削、压迫,毫无人权可言。在中国的公园门口,竟有“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就充分说明了中国人的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的人权状况才有了根本的改变。40多年来,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为维护人权和改善人权状况做了不懈的努力。我国制定的宪法、法律使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宗教信仰、人身自由,以及妇女、儿童、老人、残疾人的社会生活等各项基本权利都有了切实保障。关于这些,在白皮书中多有论列。特别应当提出的是,由于历史的原因,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又是经济落后的国家,争取生存权,吃饱穿暖,是长期陷于饥寒交迫困境的中国人民首先希望解决的问题。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始终把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作为自己的重要任务,为此作了巨大的努力。1979年以后,中国大力发展经济,实行改革开放,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进一步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从而基本解决了11亿多人口的吃饭、穿衣问题,也即基本解决了人民的生存权问题。这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在争取和维护人权方面取得的历史性成就。没有共产党的领导,没有社会主义制度,要取得这些成就是不可能的。目前,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正领导全国人民继续沿着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前进,为使全国人民的生活在温饱的基础上进一步达到小康水平而奋斗。40多年来,中国政府为维护人权、改善人权状况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得到了世界上一切尊重事实的人士公正的评价。无庸讳言,在我国也曾发生过人权受到严重侵害的悲剧,那是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国家法律受到践踏时发生的,这给我们留下极为深刻的教训。党和政府已经纠正了这种错误,并且在对这种错误的总结中吸取了经验教训。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政府大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使我国的人权状况显著改观。只要我们坚定不移按照已经确定的路线走下去,进一步加强经济建设、民主和法制建设,中国的人权状况一定会得到进一步改善,人权将会得到更加切实的保障,这是毫无疑义的。
中国一贯认为,人权问题本质上是属于一国内部管辖的问题。尊重国家主权和不干涉内政原则是公认的国际法准则,适用于一切领域,当然也适用于人权问题。正如联合国有关文件所明确规定的:“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均无权以任何理由直接或间接干涉任何其他国家之内政和外交事务”,“各国有义务避免利用和歪曲人权问题,以此作为对其他国家或国家集团内部或彼此之间制造猜疑和混乱的手段”。中国主张相互尊重国家主权,优先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从而为全世界人民享受各项人权创造必要条件;反对借口人权问题干涉别国特别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内政,反对任何国家利用人权问题推行自己的价值观念、意识形态、政治标准和发展模式。利用人权问题来达到强迫别国接受其意识形态的政治目的,实质上是干涉别国内政的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的表现。曾经饱受帝国主义侵略和奴役的中国人民不会忘记历史,不会忘记在丧失国家的独立和主权的情况下,是绝没有自己的人权可言的。他们深深懂得,维护国家的独立和主权,保证中国不再受帝国主义的欺凌,是中国人民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丧失主权,必丧失人权;要维护人权,必捍卫主权——这就是中国人民从一个半世纪以来的历史中得出的结论。任何人企图打着人权的幌子来干涉我国的内政,都不能允许、也是不能得逞的。同样,即使在那些所谓发达的国家,人权的问题也是很多的,我们认为这是他们的内部事务,中国政府从不干预。我们相信,他们国家的人民,最终会解决存在的问题的。
世界在不断发展,人类在不断进步。尽管道路曲折,但前途是光明的。世界的人权状况会逐步改观,中国的人权状况会越来越好。中国愿同国际社会一道,为实现这一崇高的目标而继续努力。以《中国的人权状况》的发表为契机,世界对中国人权的了解将深入一步,中国为维护人权而做的工作也必将提高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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