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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朱穆之 就发表《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答记者问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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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1-03
第1版(要闻)
专栏: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朱穆之
就发表《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11月2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朱穆之今天就发表《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的有关问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记者:请问为什么要发表《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它的发表有什么特殊的意义?
朱穆之:半个多世纪以来,中国人民在各方面取得了伟大的成就,其中的一项就是人权,这是中国人民取得的很了不起的一项成就。但这项成就过去没有系统地向国际公众介绍过,100多年来,中国人民不惜流血牺牲为之奋斗的,就是争取有做人的权利。过去,在帝国主义的侵略下,在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下,中国人民备受蹂躏,生命旦不保夕,饥寒交迫,没有什么人权可言。只是在推翻了这三座大山,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取得了完全的独立,废除了人剥削人的制度,中国人民才真正享有了做人的权利。现在中国人民的人权状况和建国前相比,真是有天壤之别。这方面的情况,由于没有很好介绍,国内不少人特别是青年人也不甚了解,国外的人了解更少。近年来国外有一些人蓄意散布什么中国不讲人权,侵犯人权,这完全是不顾事实,颠倒黑白。中国使毫无做人权利的亿万人民争得了人权,这是对世界的巨大贡献。因此要讲人权,应该说中国最有资格。我们发表《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将有助于国内人民和国际社会较全面地、系统地、准确地了解中国人享有人权的事实。
记者:为什么中国要特别强调生存权?
朱穆之:这是因为对中国人民来说,最重要的人权过去是今天仍然是生存权。道理很简单,没有充分可靠的生存权,那还谈得上什么其他人权。《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中以令人触目惊心的许多事实,说明在旧中国,人民毫无生命保障,在帝国主义的侵略下,中国人民被杀害的数以千万计。北京就是这段历史的见证。1860年英法侵略军打到北京,烧了圆明园;1900年,英、美、法、德、俄、日等八国联军又打到北京,大肆烧杀抢掠;1937年日本帝国主义占领了北京(当时叫北平),北京成了殖民地。到抗日战争胜利后,美国兵还公然在北京大街上劫持、强奸北京大学的女学生而逍遥法外。这段悲惨屈辱的历史到新中国成立才结束,中国人民的生命安全才有了保障。
但是要解决人民的生存权,仅推翻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还不行,还要解决人民的温饱问题。中国人民在旧社会长期缺食少衣,就希望能吃饱穿暖。40多年来,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艰苦奋斗,终于以占世界7%的耕地,基本上解决了占世界22%的人口的温饱问题。现在可以说,中国人民已基本上享有了生存权。历史说明,生存权是中国人民的首要人权。
就今天中国的实际来说,维护生存权仍然是中国人民在人权方面的首要任务。因为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国力还有限,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还比较低,世界还很不太平,一旦发生战乱和巨大自然灾害,就会威胁到国家的安全和人民的生计,因此必须安定团结、齐心协力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目标,只有增强国力,提高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才能使人民的生存权有可靠的保障,这是全国人民的最迫切愿望。
记者:有人说,中国只讲生存权,不讲政治权,你对此有何评论?
朱穆之:这种说法不符合事实。
只要稍稍翻阅一下中国的近代史,就可以了解,中国人民在争取生存权的同时就展开了争取人民政治权利的可歌可泣的斗争。这两个斗争实际上是分不开的。中国共产党一成立,就领导人民为实现新民主主义而奋斗。当时的解放区为什么能吸引千千万万的青年,成为全国人民的希望所在,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实行了民主。新中国建立后,实行社会主义民主,人民享有了作为国家主人的广泛的政治权利。有人把人民的政治权利看作就是选举权,这是片面的。仅就这一点来说,中国的选举完全不受金钱的操纵,人民享有的选举权是真实的,这是和那些完全在金钱操纵下的选举不可同日而语的。在那种选举中,人民所有的选举权是虚假的。
《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中专门有一节具体介绍了中国人民享有政治权利的情况,因此说中国不讲人民的政治权利是不正确的。我们完全有理由说,社会主义中国的人民享有了中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广泛的政治权利。自然,这不是说中国人民享有的政治权利已十全十美了。中国在努力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以使人民能够更充分地享受作为国家主人的政治权利。
记者:有一种相当流行的看法,认为人权就是政治权或公民权,《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中有不同的看法,为什么?
朱穆之:人民的政治权或公民权当然是人权中不可缺少的、十分重要的部分,但不是全部。人权除了政治权以外,不仅要包括生存权,还必须包括经济、文化和社会的权利,否则就不是完全的人权。没有经济、文化和社会的权利,可以说也不能有真正的政治权利。中国废除了剥削制度,使人民在经济上有了平等发展的权利,避免了两极分化,这就使人民具有了享有政治权利的经济基础。又以劳动权来说,在旧中国,劳动权操纵在地主资本家手中,没有生产资料的劳动人民没有什么自主劳动的权利。没有劳动权,最根本的生活的权利就没有保障。其他如受教育的权利,妇女儿童、老弱残疾人应受到保护的权利等等,没有这些权利,岂能说完全享有了人权?
中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了人民的经济、文化和社会权利,并在实施中取得了很大成就。随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中国人民将进一步享有这方面的权利。
记者:国际上有人主张,“人权高于主权”,不干涉内政原则不适用于人权问题,你对此有何看法?
朱穆之:《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中,对于这个问题已经作了较详细的论述,我就不重复了。
我认为,如果真按照“人权高于主权”、“人权无国界”、不干涉内政的原则不适用于人权问题的主张来办,那么后果不堪设想。因为,一、人权的具体标准是什么?现在并没有一个全世界各国都可以接受的统一的具体标准。各个国家历史不同,民族传统不同,经济文化条件不同,道德标准、价值观念不同,对于人权的认识和要求也必然不同,西方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不同,信仰基督教、佛教的国家和信仰伊斯兰教的国家不同。联合国曾通过有关人权的一些文件、公约,但以高谈人权的美国来说,就不完全赞同,对一些公约就不参加。二、如果各国按照自己的标准来对待别国的人权问题,那么任何一个国家都可以认为别国侵犯了人权而任意加以干涉,包括出兵动武。这不能不使人联想起过去殖民主义以传播文明为幌子侵略一些弱小国家的历史。那种借口听来也是振振有词的。三、按照这种主张实行的结果,实际上将是一些小国弱国,即使看到某些大国放肆侵犯人权,他们也无力加以干涉制止,而只有那些大国强国,可以对那些小国弱国任意加以侵犯人权的罪名,要打就打,要压就压,为所欲为。因此,所谓“人权高于主权”、“人权无国界”,不干涉内政原则不适用于人权问题等等,只能成为一些国家可以借以实行强权政治、霸权主义的幌子,其结果是天下大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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