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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法律手段 为企业排忧解难 山东各级法院帮助企业清债23亿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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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1-05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运用法律手段 为企业排忧解难
 山东各级法院帮助企业清债23亿元
本报讯 山东各级法院数千名法官活跃在清理“三角债”第一线,利用法律手段,巧解企业“债务链”,帮助企业摆脱困境。目前,全省法院已帮助和指导企业清理“三角债”款额23.8亿余元,一批濒临倒闭的企业起死回生,一些因经济纠纷激化而影响社会安定的案件得以解决。
年初,清理“三角债”的锣声敲响,山东各级法院先后派出干警4070人次,组成995个巡回法庭,深入到1999个工矿企业,摸清了债权债务纠纷底数,有重点、分层次地依法进行清欠。在清欠中,各级法院注意发挥参谋助手的作用,针对发现的新问题、遇到的新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帮助制定防范措施。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先后提出司法建议858份1442条,有1163条建议被有关部门和单位采纳。胶南市法院向大中型企业提出把好经济合同的签订审查关、法律文书关、对外交往关、资金使用关的建议后,直接为企业避免经济损失148万元。
为增强企业抵御经济纠纷,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运用法律手段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能力,全省各级法院为企业培训合同管理人员7302名,帮助修订完善合同5127份。同时,各级法院在大中型企业相继建立了经济司法联络员制度,主动服务上门,帮助企业培养法律人才。目前,全省已有2万余名经济司法联络员,在清债工作中大显身手,受到企业和有关部门的普遍欢迎。(关升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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