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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鼓励外商投资农业开发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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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1-06
第1版(要闻)
专栏:

  闽鼓励外商投资农业开发
本报福州11月5日电 (记者潘帝都)报道:福建省政府制定的《关于鼓励外商投资农业综合开发的暂行规定》最近正式出台。《规定》旨在鼓励外商积极到福建投资,运用先进生产技术进行开发性农业建设和改造传统农业,促进全省出口创汇型农业的发展。
对外开放以来,地处沿海的福建省注意把对外开放与进行农业综合开发结合起来,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今年上半年,全省农业间接利用外资已达1.05亿美元,批准外商投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206项,合同外资1.5亿美元。
根据《暂行规定》,凡到福建投资进行农业综合开发的外商,在开发区域内,在土地使用费、经营开发项目、农副产品加工和进出口和税收、海关监督、简化审批手续等方面,均可得到优惠和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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