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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严查干部违纪建私房 挽回经济损失四千七百多万元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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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91-11-07
第3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湖北严查干部违纪建私房
挽回经济损失四千七百多万元
本报武汉电 记者龚达发报道:屡禁不止的干部违法违纪建私房之风,终于得到遏制。这是近年来湖北省反腐败斗争取得的一个重大胜利。
湖北省委、省政府把清查干部建私房作为反腐败斗争的“突破口”,经过近3年的努力,终于查清1981年以来,全省49210名干部在城镇建私房,涉及地、厅级干部14人,县、处级干部956人。清查结果表明,干部建私房中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违法违纪问题相当严重。一些无钱无物无劳力的干部,凭借手中的权力非法占地,建了私房,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全省建私房侵占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金额达4983万元。有的干部为建私房贪污、受贿、侵占公款公物。有的无视土地法规和城建规划,乱占耕地。
目前,全省已查证落实建房户应交各种资金5014万元,已清收4721万元,其中贪污、受贿、侵占等资金973.8万元,为国家挽回了一大笔经济损失;依法处理了一批违法违章建筑物和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私房150栋,拆除违章建筑物3958处,退基还田收回土地108万平方米,收回建私房户占用的公房18462套,使用面积达80万平方米;1606人分别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县处干部131人,79人因触犯刑律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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